提交的辞职申请书时间是4月19日,几天后这个员工就不来公司上班了。为什么不来呢?作为人力部门,有必要提醒员工的是: 1.“他递交辞职申请的时候”,就应该告诉他公司内辞职的流程,审批手续及大概用的时间。 2.“他不来的第一天”,作为人力部门就应该了解真实原因,他为什么不来。并适时提醒不来也不请假会是怎么样的处理结果。 3.“但是要求公司给他出具离职证明”,人力部门要明确告知,什么情况下才能叫辞职,才能开离职证明。 总之,作为人力部门,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将适时提醒员工做好交接工作,履行离职手续。如果该提醒的都提醒了,员工还要擅自不来,那该员工承担的责任就要承担了。注意,提醒事项最好落实到书面,以备最后举证。
赞同
收藏
评论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