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越级上报是不合理的,人资出身的都应该清楚,一个下级对应一个直接上级,有问题只能层层递交,上级可以越级巡查或监督工作,但是却不可以越级命令,试想一下,如果一个下级听命与多个上级,工作还可以有效的开展么?第二,既然公司有明确规定不允许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在同部门或相关部门工作,那么,你的直接上级却可以安排人进来,你是否要考虑一下,是否是总经理默许的,如果不是总经理默许,他有怎么可能无声无息的安排三个人进来呢?第三,一个库房主管的位置应该不算太低吧,如果没有这个能力来胜任工作,又怎么会被用人部门同意呢?一个人资应该还没有这么大大权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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