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有经历过退休返聘的情况,在原来公司,一位技术人员确实有货,老板亲自请进来的。作为技术返聘人员,老爷子作为北大早年的毕业生,确实有才,但是高龄72了。当初又是在工地指导设备安装和车间设计,所以户外少不了。老爷子身体很好,入职做了体检。但是我和总经理却一直不放心。提醒老板给他配了两个技术员,技术员都是公司年轻的骨干,一个懂设备,一个懂技术。懂技术的在老爷子外出时必须全程陪同。这对于他两也是个学习。 其次说说今天打卡的问题。 61岁,不能买社保,这在全国大部分地方都一样。 脑梗,家属要求企业负责医疗费。 走工伤能否减少公司的赔偿金? 瘫痪了是否要终身护理。 是HR,就他妈啥事都能碰到,尤其是在研产销一体的生产制造型企业,更是如此。 那就一个个来说: 第一,聘用退休年龄的员工,该签什么合同,要不要购买社保? 一定不能签劳动合同,原因是按照劳动合同法,该员工不具备劳动合同主体的资格。所以一般都是签订劳务合同或者退休返聘协议。到了这个年龄了,没有那个社保局能够购买社保,因为超龄了。 第二,这个员工的医药费是否该由公司全额支付? 全额支付没有法理依据。所以这个不能说是由公司来全额支付。但是企业可以从人道主义出发,适当支付部分医疗费。适当发动员工捐款,可以是对员工的一个负责任的态度。但是这个不能说在公司生病了,就由公司全额支付,不管从哪些方面都说不过去。万一要走法律途径,这个在法律上面也只能是人道主义。 第三,如果员工走工伤程序,有没有办法能够给公司减少赔偿金? 首先,根据你的描述,不符合工伤的条件,所以不构成工伤。这也就谈不上工伤赔偿的问题。 第四,如果员工真的瘫痪了,公司是否真的需要终身护理员工? 第二条不成立,所以这一条就更谈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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