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七七姐的书说:
下面我们利用规定,针对该案例进行分析: 一、我在一家私人企业上班,公司内部大概有100人,自入职以来,人事行政工作都是由我负责的。今年9月份,公司知道我怀孕后,不停地逼我走,想劝退我。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该条例要求,女职工怀孕后不得辞退,该企业明知故犯,劝退该职工违背了相关规定。 二、现在还把我从人事行政直接调岗位为生产跟单文员,我拒绝了,因为车间味道很大的,对身体有害,医生开的证明我也给老板与厂长看了,但均没通过,我必须强行接受他们的安排。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在女职工怀孕期间,不能适应原岗位的,用人单位应该以减轻工作劳动量、改善相应的工作环境为基础,进行岗位调整,安排其他劳动,能胜任的,应该根据相关医院证明,减轻劳动量。 而该企业很明显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实施,是以辞退该员工为目的,将岗位调整由之前的办公室安排到车间,并且环境更为糟糕,违背了女职工保护的规定。 三、现在更加严重,他们不停的找茬,还公告我这里做不得不好,那里资料丢失,导致我成了公司的闲人。 公司对女职工进行排挤,无非是想让该员工自己提出辞职,所以,才会不停的找茬,这样企业将会减少赔偿。 对于这样的情况,可以调整状态,坦然处之。努力做好分内之事,故意找茬的不要理。即使是单位的“闲人”,也不要辞职,要保护好自己的身体,一直到休产假。 女职工的权益受到保护,如果在沟通后还是不能很好的处理这样的关系,那么就可以走法律程序,确保女职工得到应有的保护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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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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