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接上回,话说正当面条端到那黑衣人面前,黑衣人正要行动的时候,一阵风吹来,掀起了她面纱的一角。咦~~!怎么那么面熟呢?说时迟那时快,那黑衣人迅速拉住了面纱,遮住了她的脸。
我想,至于么,连个脸都不露,你是欠了高利贷被人追杀的么?还是在逃通缉犯?既然不愿露脸,索性我也不理她,自顾自的吃面条了。
正当我吃的兴致正高的时候,九九又不合时宜的开口了:苹果,听说最近很多人正在闹呢?说年终奖比别人多,但发到手里的却比别人少。这事你听说没有?
我狠狠的吃了一大口面后,才开口:听说了,怎么?
九九疑惑的问道:你不觉的奇怪吗?怎么可能年终奖多,发到手里的反而少了呢?
我又狠狠的喝了一大口汤后,慢慢的说:当然有可能了。难道你没听说过个税税率和个税速扣数吗?
九九疑惑的摇了摇头,期待的看着我。
无奈,我放下了筷子,详细的解释道:税法规定: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且,从2011年起个税起征点由2000元提高到了3500元,适用超额累进税率,从3%~45%不等。至于详细的计算方法我就不多说了,你回去上网问问度娘就知道了。
看着九九听的很认真,我也就仔细的讲了起来:起征点3500元的意思就是,你当月得到的总工资减去三险一金后,若大于3500元,则就要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了。个税的计算方法是:应交个人所得税=(总工资–三险一金–免征额)*税率–速扣数。因为单月获得的总工资越高,则税率和速扣数也就越高,所以,这里有一个最重要的技巧就是:将年终奖分摊到各月,也就是把年终奖除以12,然后再结合每月工资计算个税,这样就会大大的降低个税的计算税率和速扣数,也就从而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举个例子:甲、乙两人的月薪都高于3500元,年终时,甲获得年终奖18000元,乙获得年终奖18001元,只相差1块钱。但如果计算个人所得税,
甲:18000/12=1500元,对应税率和速扣数为3%、0;则甲应纳税为18000*3%-0=540元,税后所得17460元。
乙:18001/12>1500元,对应税率和速扣数为10%,105;则乙应纳税为18001*10%-105=1695.1元,税后所得16305.9元。
所以,可见乙比甲虽然多了1元的年终奖,却因为个税问题,实际所得比甲少了1000多元。这就是出现年终奖比别人多,但实际拿到手的却比别人少的原因。
九九恍然大悟道:哦~~~哦~~~,原来如此啊。
我继续说道:看你这么诚心,我再给你说点我的不传之秘的技巧把。
1、无论员工是否达到3500元的起征点,先把年终奖分摊到其12个月的工资中,起码可以降低税率和速扣数。
2、对于年终奖较高的人员,一定要注意其是否处在“缩水区”。如果在的话,一定合理调节,避免缩水。
3、增加多种福利,用福利来代替缴纳的个税。这样员工也得到了实惠,我们也节省了税金。常用的方式有:发实物(手机、电视什么的)、发卡(超市购物卡、油卡、一卡通等)、日常补贴(交通费、电话费等)。总之,根据实际情况,怎么方便节省怎么来。
4、总结一下:其实就是多计算、多形式进行。把现金与实物很好的结合起来进行奖励,一则不显单调,二则员工得到切实的实惠。
正当我谈的尽兴的时候,黑衣人又笑了一下。我心想,这人装深沉,还不时的笑我,真是可恶,今天非得看看你的庐山真面目。恰巧一阵风吹来,我以电闪雷鸣的速度一把扯下了她的面纱,霎时间,我惊呆了。
你猜此人是谁?正是那性别难分的格格妖-----格格乌是也。不过不一样的是,原本粉嫩般的男银,现在怎么这副熊样?如果不是认识他,还真以为是泰国友人,怪不得大半夜也要一身黑衣了。不过从泰国回来也不至于盯着我吧,他的基友海边呢?他又怎么和九九在一起来了?听说三茅镇划了四个禁区,除了关押在最里面的重犯之外,就属于关押格格的2层最为严密了,他又是怎么逃出来去了泰国?又是怎么回来的呢?这些问题一时涌入脑中,不知如何是好。是向主任举报?还是一板砖拍晕他?好难抉择啊。
正当我迟迟没有动手的时候,九九又发话了:苹果先切莫动手,先听我说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