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17年,待过两家外企,一家国企。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至今未大彻大悟,也不敢在专业网站做过多评论。随着年龄的增长,记忆不断衰退。觉得有必要把从业过程中点滴经历,记录在案。吾日三省,砥砺前行。
开篇:劳动关系处理,不仅仅是法律层面,更重要的是企业文化宣传及价值导向!
案情回顾:X女士,实际工作年限10年+,在A公司待了2年,因患上免疫性疾病,医疗期6个月。医疗期结束前,A公司HR借由人文关怀为名,不断致电X女士,告知X女士的劳动关系在6个月后自动终止;并以担忧她感染为名,公司都已为她准备妥当离职材料,只需X女士出现,签个字便可以结束劳动关系。
因X女士被之前的人文关怀话语大大感动,加上对劳动法等知识的欠缺,如期前往公司在因个人原因离职文件上豪爽签字画押。一个月后听闻身边人说可以领取失业金一事后,发现被套路了(离职原因:因个人原因;公司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由于离职原因是个人原因离职,无法领取失业金;另外,因A公司HR工作失误未及时停保,导致第二个月社保继续缴纳,A公司要求X女士将第二个月的社保公司和个人部分全款打给公司。这些对重病患者,无疑雪上加霜。
X女士希望A公司能修改离职原因一项,以便能领取失业金,并承诺放弃对经济补偿金的追溯,但得到A公司的断然拒绝。
总结思考:
1. 站在A公司角度
从法律层面而言,HR在此次操作中完美。员工自动离职,并在不再追究法律责任书上签字画押。感觉很庆幸、很赞碰上个这么容易搞定的员工,解决了棘手的劳动关系,HR视乎应该被奖励。
从道德而言,这是个失败的案例,一个重病患者,一个需要被救助的员工,经济补偿金都不愿支付的情况下,失业金领取项都给断路,连因HR的工作失误费用都需要员工自行承担,这是血淋淋的刽子手行为。
从文化宣传及价值导向而言,公司居高不下的离职率不是用HR冠冕堂皇的话所能粉饰的。一个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是由企业文化和价值观支撑,它是由老板理念决定,并由HR通过各种渠道传播和诠释的。对于这一点上,这也是个失败的操作。
2. 作为HR,我们在处理劳动关系时应秉持何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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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子嘴,豆腐心: 刀子嘴 -- 公司和法律的底线在那里,我们要秉持着,不丢弃,不做烂好人,不损害公司利益;豆腐心 -- 站在员工的角度,尽量争取员工的相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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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专业知识武装自己,用道德理念修行自己。 行善积德,善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