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个多月的面试,终于成功找到了合适的外国人,那么外国人入职之后,是否也应该依照其他员工一样给他买社保,办理的手续会不会很复杂呢。就此,我就自信查询相关的法律规定,发现外国人员工也是一样要买社保的,还是保障好外国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下面我就把最近查询到的法律依据与大家分享,让我们一起愉快的工作与玩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2011年9月6日发布了《外国人参加社保暂行办法及社保缴纳》,相关规定是很长的,所以在这里截取一些重点~
第三条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依法招用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外国人员工也是要买社保的~)
与境外雇主订立雇用合同后,被派遣到在中国境内注册或者登记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以下称境内工作单位)工作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境内工作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即使被派遣来中国工作的歪果仁也是要给他买社保哒)
第五条 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符合条件的,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前离境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再次来中国就业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也可以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六条 外国人死亡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第七条 在中国境外享受按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外国人,应当至少每年向负责支付其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一次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生存证明,或者由居住国有关机构公证、认证并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生存证明。
外国人合法入境的,可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行证明其生存状况,不再提供前款规定的生存证明。
第八条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或者境内工作单位因社会保险发生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或者境内工作单位侵害其社会保险权益的,外国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所以有争议的时候双方可以申请调解、仲裁等)
第十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根据《外国人社会保障号码编制规则》,为外国人建立社会保障号码,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歪果仁也有社保卡)
以上是帮歪果仁办理社保的相关法规,欢迎小伙伴一起前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