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各地企业陆续复工,有部分劳动者由于隔离、交通管制等原因无法返岗,很多企业HR咨询关于员工工资支付问题。我们认为虽然目前政策规定不一给企业人事管理工作带来一定影响,但这些影响并非根本性的,其实都可以根据现有框架做出处理。本期每周劳动法,我们聚焦疫情防控期间,就员工无法返岗的工资支付问题进行探讨,因各地规定不一,我们以上海为例。
Q1 员工因成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而被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无法返岗的,工资如何支付?
解答: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报酬。
实操建议:根据人社部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报酬。
对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因患病需要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员工,提供医院证明后,待遇根据是否认定为工伤略有区别:
◾ 非工伤:按医疗期规定享受病假待遇,根据上海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基数X病假工资系数);
◾ 工 伤:治疗休养期间属于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相比非工伤情形,员工还可视情况主张护理费及伙食补助费等。
Q2 员工因疫情未复工期间绩效工资如何发放?
解答:可按照用人单位和员工的约定或根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执行。
实操建议:目前国家及各地政策暂未明确疫情期间应支付的“工资报酬”中是否包含绩效工资,但结合《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此处工作报酬应与生活保障匹配。而且,各企业关于绩效工资的约定以及计发方式不尽相同,实际操作中我们建议绩效工资可根据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约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具体规定执行,但需注意每月实发工资不得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
Q3 疫情期间员工因封城(无法出城或无法进城)导致无法返回的,工资如何支付?
解答: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可以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如封城确为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的封闭措施,应属于政府“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员工不能提供正常劳动,企业需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报酬,但如果员工仅是因为当地客运停运、无交通工具难以返岗的,按事假处理。
实操建议:尽管有上述原则,我们认为并未对劳资双方造成根本性的影响,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8号)的规定,实际操作中,企业可以要求员工提供关于封城、封路的相关文件进行判断属于何种情形,同时,建议企业:
1. 尽量安排员工在家办公;
2.确实无法安排在家办公的,可优先与员工协商适用法定年休假、企业福利年假等有薪假期,有薪假期使用完毕后按调休、暂以全薪计发后续补班等方式处理;如无法返岗期限较长的,参照停产、停工处理(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各地规定执行,上海市执行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如员工有异议的,可告知待后续政策明晰后,按政策规定调整;
3.如并非县级以上政府采取的措施,或仅因为客运停运员工无法返还的,公司可安排员工使用法定年休假、企业福利年假等有薪假期,如无有薪假期,可按事假处理,当然,实际操作中也可以协商暂以全薪计发后续补班的方式;如员工较长时间无法正常复工的,公司可考虑协商劳动合同中止等方式。
Q4 员工返回上海后需居家隔离14天,居家隔离期间工资如何支付?
解答:暂无明确规定,但结合上海市规定,倾向认为属于政府采取的“其他紧急措施”,企业可安排居家办公或使用法定年休假、企业福利年假等有薪假期。
实操建议:目前各地对于居家隔离的规定不尽相同,以上海市为例,上海规定员工在抵沪前两周内有湖北等重点地区旅居史(来自、途径或到过),或近距离接触过来自湖北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患者的,或近距离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确诊患者,或有其他特定情况,在没有发热等症状的情况下,应自抵沪之日起居家或集中隔离14天,不得外出。
对于该等隔离,目前各地暂未出台明确规定,部分地区倾向于认为属于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企业需要正常支付工资,亦有部分地区倾向于认为不构成政策隔离措施,可以优先休年休假。上海的规定我们倾向认为属于政府防控措施,企业需落实执行。
如问题3中分析,我们认为并未对劳资双方造成根本性影响,实际操作中,建议公司可主动与员工沟通,有条件的可安排员工居家办公,居家办公期间正常支付工资;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建议按上述解答中的建议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法定年休假、企业福利年假等有薪假期,有薪假使用完毕后按调休、暂以全薪计发后续补班的方式,如员工不同意的,公司可向员工说明暂按年休假等处理,后续待政策明晰后相应调整。
Q5 员工不属于上海市规定的居家隔离人群,但自我感觉返程期间具有一定风险,要求居家隔离14天的,工资如何支付?
解答:按事假处理。
实操建议:该等隔离并非政府采取的措施,系员工出于安全考虑的自我隔离,按事假处理;如有有薪假期的,企业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员工优先使用法定年休假、福利年假,有薪假期使用完毕后按事假处理。
Q6 员工提出疑问说因居住小区采取封闭管理、禁止或限制进出(有的小区限制每户每天仅可外出一人),致使不能返岗工作的,工资如何支付?
解答:可安排员工事假或劳动合同中止。
实操建议:根据上海市政府于2020年2月8日举行的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政策,目前主要要求各社区对人员进出做好监控,做到进入人员“必询问、必登记、必测温”,未要求各小区采取限制出入的强制措施。基于此,小区擅自限制出入的并不属于政府采取的隔离或其他紧急措施,公司和员工可与小区物业进行协调沟通,如难以协调,公司可告知员工该种封闭措施系因他人不当行为导致无法到岗,短期内企业可以统筹安排员工法定年休假、其他福利假期、调休或按无薪事假处理;如时间较长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协商中止劳动合同。
Q7 因邻居确诊或疑似感染新冠肺炎,导致小区被强制封闭隔离观察14天,员工无法返岗的,工资如何支付?
解答:企业应支付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实操建议:该种人员可能属于新型冠状病毒密切接触者,在其医学观察期间视为正常出勤,如居家隔离的,倾向于认为属于政府采取的其他紧急措施,根据人社部规定及《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企业应按正常出勤支付员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Q8 受单位指派出差的员工,因疫情原因未能及时返回上海,未能返回上海期间的工资如何支付?
解答:上海暂无明确规定,考虑到因工出差的性质,建议企业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
实操建议:出差职工系因执行公司任务而外出,其往返的过程也属于执行公务必不可少的内容。员工因出差未能及时返沪期间的工资支付,目前上海暂无明确规定,但参考北京、厦门等地规定(如北京市人社局规定”执行工作任务的出差职工,因疫情未能及时返京期间的工资待遇由所属企业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同时考虑到因工出差的性质,我们建议企业按照员工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但如果属于员工个人原因,如探亲等造成未能返回的,可按事假处理。
疫情当前,因隔离等导致无法返岗期间的工资支付问题,各地目前大多暂无具体政策规定,特殊时期建议企业可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与员工协商解决,同时关注新的政策文件,共同打好这场防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