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热爱运动关注身体健康但无视政府防疫规定的“跑步姨”大火。靠着群体的力量,跑步姨被挖是拜耳中国的员工,而拜耳中国,也对跑步姨作出了“辞退声明”
趁着这个机会,梳理一下解除劳动合同中的 补偿金 & 赔偿金 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用公式表达就是:经济补偿=在职年限×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
之前看到过一个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总览表,借鉴了一下,再附加上法律依据,整理以下
以上为在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用人单位的注意事项及补偿/赔偿依据,主要参考《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其中“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需要支付补偿金,这一条是新的认知
让我们回到“跑步姨”的故事上
“三茅HR成长社”公众号,于3月19日发布了题为《拜耳辞退跑步女子大快人心,HR的第一反应却是这个》的文章,里面提到“跑步女”的被辞退结果、拜耳公司依据的法律依据、以及适用法律依据时要注意的事项
辞退结果:拜耳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支付N+1的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适用注意:公司是否有明确的严重违反的说明(违反、严重违反的定义)且该制度不违背常理、员工是否知晓该规章制度、员工严重违反的证据
看到三茅的文章,我好奇为何属于严重违反制度,公司不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而是支付了补偿金,按照我们的梳理,严重违反制度可不需要支付补偿金,且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给三茅君留言,和小伙伴探讨后,设想应该是公司提出员工严重违反制度,存举证责任,公司需要提出前述“适用注意”的各项证据
拜耳中国的劳动关系管理应该是很成熟细致的,但也不一定能囊括所有的突发事件,故可能存在举证困难,协商解决
诚邀探讨
1、墙裂推荐大家阅读“三茅HR成长社”公众号的《拜耳辞退跑步女子大快人心,HR的第一反应却是这个》,加深对各项条例中细节的意识(什么是违反、严重违反;什么是损失、重大损失);
2、欢迎大家留言探讨拜耳操作的依据和合理性
下一次总结解除劳动合同中,劳动者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