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offer是一种具有约束力的法律行为,我们建议用人单位提前对offer发出后的法律风险作出有效规避,在设计offer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1.告知被录用的职位,在offer内明确回复期限及报到期限,同时明确,如劳动者未在回复期限内予以回复,或在报到期限内未至用人单位报到的,则offer均自动失效;
2. 建议明确offer生效需要劳动者满足的条件、可解除的条件及失效条件(如存在欺诈行为等),劳动者出现相应情形时可拒绝其入职;
3.建议明确双方达成合作后的违约责任,以免劳动者在承诺后又不及时到岗,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4.建议告知劳动者拟订立劳动合同的期限,明确双方相关的权利义务以最终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需提醒用人单位的是,offer不等同于劳动合同,劳动者入职后应及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迟延或未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将面临更严格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