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最低工资上调标准越来越多,其中的省份也有我的家乡和我就业第二故乡。
随着今年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天津、陕西、宁夏、新疆、黑龙江、西藏、江西等地10多个省份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具体调整多少我们不做过多介绍,后面举例说明),而两广地区望眼欲穿终于盼来了这一次调薪(这是整个珠三角近五年第一次***全面组织调薪),11月26日广东省人民***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出台,12月1日落实执行,让我们看看涨幅多少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11月26日,广东省发布通知,自2021年12月1日起,将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30元、2360元1900元、1720元、1620四档,月最低工资标准涨到一类地区2300元、2360元,二类地区1900元,三类地区1720元、四类地区1620元。上涨之前四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1720元、1620元、1510元,分别上涨了160元、100元、11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2元、18.1元、17元、16.1元四档。调整后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四档平均增长9%。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从2021年12月1日起,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从2200元调整到2360元,增加16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0元调整到22.2元。从月最低工资标准来看,最低工资标准达到2360元,稳居广东第一位,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深圳社保缴纳可以拆分购买非常人性化,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低收入者劳动者是直接受益者。劳动者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因此,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对增加职工收入,特别是促进提高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将起到直接拉动作用,不只是如此,与最低工资挂钩的一些待遇标准也会相应上涨。职工的失业保险金、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试用期的工资以及单位停工、停业等情况下职工的基本生活费,将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上涨。
2021年可谓是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的大年,除了上述省份外,安徽、吉林、四川等多个省份今年也曾提及计划调整最低工资标准。2021年中国经济持续向好,再加上去年多数省份没有调整最低工资,有的省份可能连续几年没有调整,所以今年多地纷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既有经济增速回暖的支撑,也是遵循最低工资制度规定调整频次的政策要求,更是促进企业低工资劳动者提高收入的现实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