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一家企业创业之初的合伙人通常都是亲朋好友,彼此之间都很熟悉,相对来说也能够信得过;但企业到了一定规模后,创始人和合伙人出现了分歧应该怎么办?
很多中小微企业,一开始创业都是夫妻、兄弟、同学、朋友居多,我碰到一家制造业很有意思,王总在创业之前的公司里做销售,而且常年都是销冠,做了几年销冠,一年工资加上分红不到100万,但是他每年给公司做几千万的销售额,于是下定决心出来单干。
刚出来成立一家贸易公司,主打外贸,并且在原公司挖了2名销售骨干一起走,就这样3个人开启了创业之路。
王总承诺给2位创业伙伴一人10%的利润分成,这是年结,月度从公司盈利后,每人的月薪是1.5万元,后来公司赶上好时机,发展壮大的同时王总也有了新的想法。
但新想法遭到了合伙人的反对,彼此之间也出现了间隙。
王总觉得做外贸,产品终究不能自己把握质量,于是决定把工厂也干起来,且有一家目标工厂刚好要转让,他想一口吃下,实现工贸一体化。
另外两位合伙人觉得每年都能够赚钱,搞工厂吃力不讨好,还要投入风险巨大,本来可以安心地赚钱,要是搞工厂失败,这些年的努力岂不是都白费了?于是坚决反对。
这就是创始人和合伙人对于企业未来发展方向的分歧,创始人觉得要办工厂,只有这样未来才能够走的更长远,现在外贸做的不错,要是把工厂也做好了,今后的想象空间会更大。
合伙人觉得太冒进,现在能赚钱,不希望折腾。
王总虽然每年要分20%的利润给两位合伙人,但只是书面协议,并没有注册登记,也就是君子协议;公司股权还是100%在他的手里,这时候他突然觉得面前的这两位合伙人,不是自己的理想创业伙伴,没有冲劲。
遇到这种王总是怎么解决的?
说到创始团队分歧就不得不提海底捞,海底捞众所周知是张勇夫妇和施永宏夫妇一起创办的,创办之初4人分别占25%的股权。
后来野心更大的张勇觉得4人当中,必须要有主心骨,统筹公司的运营,只有这样决策才能够更加高效,于是他提出以原始出资额的价格,买施永宏夫妇俩18%的公司股份,成为海底捞实际的控股人。
虽然事后看起来施永宏的退让是对的,就算出让18%的股份,自己也是身价几十亿的富豪,但谁又能体会他当时的处境呢?
回到上一个案例,王总面对2位合伙人的不支持,选择了强硬推行,毕竟他手上的股权可是100%,并且放出话,钱都投进了工厂,今后几年时间大家只能拿月薪,没有分红。
最后工厂办起来了,2位合伙人却愤然出走,还带走了部分业务。
好在没有伤筋动骨,一切都还照常运行,只是王总想不明白,当初志同道合的同事,为何却不欢而散。
很多公司发展到一定阶段,也会出现这种情况,老板心怀远大理想,看得更远,而合伙人团队却盯着眼前的利益不愿意放手。
没有谁对谁错,只是各自站的角度不同而已,所以创业之初就要约定好退出条件,上述案例中2位合伙人愤然离去,没有得到半点补偿,以前并肩作战的队友,现在见面都眼红,对于他们也是不公的。
如果提前约定好进入退出的条件,就算意见不合大家按照约定走,好聚好散,既然未来不能成为队友,至少还能成为朋友,拿走你应有的那份补偿体面的离去,也是一种大智慧。
很多人都说施永宏是大智慧的人,因为当初张勇用原始出资额收购18%的股份,仅仅用了1000元,要是闹翻了离开海底捞也许能够获得补偿,但万万不会有现在的身价。
为什么能够共苦却不能共富贵?这其中的因素很多,没有一个定论。
我觉得把利益前置很有必要,中国人总是羞于谈利益,觉得一开始大家分得那么清楚伤感情,于是稀里糊涂的大家就一起干。
殊不知最后还是要回到利益,闹得面红耳赤的时候再也没有人谈伤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