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第一部分对伪造居家隔离信息骗取公司许可的居家办公性质来入手定性此事性质,本文第二部分表明处理该员工,让该员工离开公司的决心——绝对不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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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伪造信息违法规:
题主把这个问题提出来,肯定是因为该员工的这种行为虽然性质恶劣,但是在公司制度上构不成“旷工”——因为不是伪造假条的假期申请;也够不着“严重违反公司的相关制度”——因为贵司公司制度里肯定没有把此类情形——“伪造信息骗取居家办公”列为“严重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情形,要不题主也不会无奈把这个问题提出来。
那题主,你猜猜,我看了这个问题,我是什么感觉?我的感觉是——怒从心头起、恶从胆边生,这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杀”不足以正纲纪!因为,这个人太有恃无恐了。他当时敢这么做,内心的活动大概率如此:(该员工Y代替,一个人内心有天使的一面,也有恶魔的一面,天使的一面用Y1代替,恶魔的一面用Y2代替。)
Y2:“小区有个楼封控了,我干脆申请居家办公吧。”
Y1:“那不太好吧,这属于捏造信息。”
Y2:“傻不傻?捏造信息一般发现不了!”
Y1:“万一被发现呢?如何面对公司的领导和同事?大家会怎么看我?”
Y2:“想那么多干嘛?万一、如果被发现,也无所谓,因为第一,这不属于捏造信息骗取假期,肯定不可能算'旷工';这第二,我这种行为不属于公司制度规定的‘严重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任何情形——所以即使'东窗事发’,公司也奈何不了我。”看看,多么可恶!
题主可能会说:“别管他当初怎么想的了,现状就是他捏造了事实,我们拿他没办法,怎么办?”
凉拌!虽然该员工没有违反你们公司制度,也没有办法按照公司制度去处理他,但是,别忘了世上还有一句话:“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家规”管不了,别忘了还有国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看了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该员工行为实际上已经属于“谎报疫情”的情况了——他所在的小区并没有被风控只是个别楼被封控,而他对外散布的确是所在小区被封控的信息——这不属于“谎报疫情”属于什么?
这个员工申请居家办公应该有文字版的申请内容吧——这就可以作为实打实的证据,公司报警绝对没有问题。
那题主听到这里,又该问了:“我目的不是报警抓他,而是给他惩戒。您说的'杀’是怎么‘杀’?”别心急啊,本文第二部分给你揭秘。
二、公司不留害人精:
那我上一节开头我说过,看了这个案例之后,我的感觉是——怒从心头起、恶从胆边生,这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杀”不足以正纲纪!
这个人捏造事实、欺骗组织在前,让自己领导处于失察境地在后,端的是万万不可留。那“杀”如何杀呢?来、来、来,题主,我这有两种“杀”法,供亲参考。
方法一:雷霆万钧法。
最近有一部新剧上映,那就是《传家》——对,没错,我又在业余时间追剧了——剧情是对人有所借鉴的,所以才拿出来给大家分享。
《传家》中有一个桥段跟题主很相似:易家的大小姐、二小姐发现易家商场的王副总不仅密谋卖制香配方给日本人还在负责商场工程项目的时候吃回扣,于是两人准备联手把这个人处理掉。最后的结果是二小姐当众跟王副总撕破了脸、要赶走王副总,但是大小姐心软,跟众人说念在王副总多年在易家服务,就不送官了,而是辞退了事。事后,易家大小姐收到了易家老爷也就是她父亲的批评:
做生意虽然要讲仁义,但是也要分人,王副总这个人人品不好,就不应该有妇人之仁,对他心慈手软,要是按照易二小姐的做法再加上扭送到巡捕房——让这个人坐牢,那就会杜绝很多后患。事后王副总对易家的反扑也证明了易老爷的判断正确。
如果题主案例中的这个员工现实中真的特别恶劣、而且确实危害到了公司利益,那其实不必给这个人手下留情,直接报警了事,让这个人先受到法律惩处。
如果该员工被拘留了,且被拘留是符合贵司公司制度里“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的情形,那贵司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该员工的行为触犯了刑法、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那公司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款规定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看到这里明白了吗?
1、报警维护公司权益,不仅是对该员工的惩罚更是对公司其他员工的震慑。
2、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可以来一个发布一个除名公告,把前因后果说明白,对于其他员工形成二次震慑。
3、对于当事员工怎么办?他当日既然有恃无恐地敢于欺骗公司,那就不要怪公司不客气。
方法二,委婉劝退法。
如果这个员工平时表示尚可,只是一时糊涂,但是,我建议也断断不可留。处理方法可以温和点——委婉劝退、低调处理。
那题主会问了:“怎么劝退啊?”
哎呀妈呀,特别简单,你就把我刚写的上一段转成大白话讲给这位员工听就好——摆在他面前的两条路:
1、报警:那可是开弓没有回头箭,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了。
2、主动离职:留一丝颜面。
试问,正常人会怎么选?嗯?那肯定就是第二条路啊。
有没有第三条路?当然!有不怕死的会跟你死磕——咬死公司要非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不好意思,我们为了维护疫情及公司稳定大局,先报警为警!记住,证据一定要牢牢抓在自己手里,到哪,他都洗脱不了自己捏造事实骗取居家办公、谎报疫情的事实!
明白这个中逻辑了吗?如果这个人选择自动离职,那皆大欢喜。如果不开面,无所谓,证据在公司手里,走哪公司都是受害者,先报警、再打官司呗——为什么死磕——就是要一个“杀鸡儆猴”的效果。
那题主可能又有担心了:“如果这个员工主动离职了,那岂不是起不到杀鸡骇猴的作用?”
别忘了,还有那句老话:“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根本就不用人力操心,这个人离职的真正原因不到一天就能让公司上下都知道——你说震慑不震慑?
Tips1:我不是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建议题主采取行动之前,还是要咨询贵司的法务部门或公司外部的法律顾问,从法律方面找好对策(法律方面人家专业),再采取行动。
Tips2:至于题主所在公司选择何种解决方案,那就要看公司的决心及证据的扎实程度了,但是切记,这个人坚决不可留,祝题主一切顺利!
31楼 丛晓萌
没想到今天文章的点赞竟然能破400大关,创纪录了:P
刚刚看到有“Morningdeng”的评价,他的回复说——“那我更愿意接受员工是善意的谎言,在生命面前其他均为它铺路。”
我综合回复如下吧:
1、请问何为善意谎言?他的善意谎言的基础又是什么?他这么做是在质疑ZF的“精准防控”的水平吗?别的员工有样学样怎么办?作为HR你想没想过这些呢?
2、做HR的就要做身为HR该做的事情,防疫的问题自有专业的人来做,至于员工——他要遵守公司的制度、国家法规、以及遵守做人的底线,请问这个员工做到了吗?呵呵
3、请问你如果是题主,你以何种立场来为这个员工铺路?如果公司的员工纷纷效仿你怎么办呢?试问,届时你如何跟公司交代?你做好你的本职工作了吗?
4、为什么是雷霆手段、菩萨心肠:如果都像你这样想,那要什么法 院、派 出 所、检 察 院?监 狱墙上也没有必要写“回头是岸”了!明知是错的,还纵容、还铺路,请问你底气何来?
30楼 清风云骐
以儆效尤,杀鸡儆猴
丛晓萌
@清风云骐:以后就没人敢了~否则,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29楼 S_1341971897
不能留
丛晓萌
@S_1341971897:没错~
28楼 丛晓萌
今天的评论竟然翻页了,感谢大家的热情哈!
我想说的是:长久以来我在三茅坚持分享的初心很简单——分享我的经验,互通有无,帮助更多的伙伴携手共进!
因为我本科不是专业学HR的,是学工科出身的,所以我数理化基础很好,形成的习惯也都是根据题目中所涉及的条件给到解题答案,至于题目本身条件的真实性或者是证据是否扎实,那不是我这个解题人要考虑的——这是题主需要负责的——毕竟我不在题主所在公司。
我习惯于一针见血、快意恩仇,说实话,很长时间我也不看其他老师的打卡文章了——以免影响我观点的独立性,其他老师观点如何,我不关心,我只关心我的文章能够真实地传递出来我的观点、感情。
你们可以有自己的观点,没有问题,如果你们认为自己的观点正确,当然可以跟我一样用卡文分享的形式写出来,也可以给题主多一个解题思路,不是吗?
世上的问题从来不只有一种解决思路和方案的~但是,方案带来的结果确是不一样的,高下也是有分别的。
我不评价别人,也请不要评价我,你可以不认可我的观点——我还是那句话,请亮出你的观点来,写成卡文,别免费“吃”着别人的,还拍桌子说厨子做得菜有问题!请问,你付费了吗?
27楼 ldbaxvtne
对小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
丛晓萌
@ldbaxvtne:没错,所以今天我的评论也特别的“不揉沙子”!哈哈哈~
26楼 s200413005
对这种员工没什么好说的,怎么严厉怎么来。
丛晓萌
@s200413005:没错~对这种人的宽容,就是对企业以及其他守规员工的残忍!
25楼 顶级妖孽
打卡
丛晓萌
@顶级妖孽:欢迎~
24楼 sxfwsf8888
哈哈哈,整篇文章老师都是带着“恨”在写的,道德有问题的人确实可恨!
丛晓萌
@sxfwsf8888:确实如此!~
23楼 阿信信不信
谢谢老师分享,处理逻辑清晰可借鉴,学习了,感谢。
丛晓萌
@阿信信不信:不客气~
22楼 哥是个谜
正是因为这些抓漏洞的人多了,企业的管理成本才会越来越高~
丛晓萌
@哥是个谜:没错~
21楼 苹果小雅
不是很赞同作者的做法,对事实的了解不充分的情况下,感觉过于偏激了
丛晓萌
@苹果小雅:事实是否确凿、以及证据是否扎实——那是题主的事情——毕竟我不在那家企业,对吧?题主的诉求题干里写得非常清楚,我只负责给出“题主给到的——伪造信息”为前提的解决方案即可。不服来辩。
20楼 丛晓萌
评论的可以有不同意见,但是我的处理方式就是这样的、这也是我的真实观点!
人力从业二十多年本人从未经历过员工对企业的仲裁或者是起诉。
霹雳手段、菩萨心肠——可能很多人没有听说过这句话,今天挺好的契机,分享出来,要让大家知道,人力必要的时候应该有霹雳手段、菩萨心肠。
19楼 我aini
打卡
丛晓萌
@我aini:欢迎~
18楼 Morningdeng
不太赞同此观点,对刘世东老师的观点点赞。您的处理方式方方正正毫无可挑,但似乎过于激进。
做人事职责是企业和谐的主导者。我们不把员工妄议评判,疫情期间人人惶恐这隔楼初期心情担忧,是我也很担心谁知道传播半径为多少?做人事先确认隔楼已封,本栋未封,再与其领导商讨居家办公是否影响进程(未影响),那是否可考虑因隔楼封楼初期其可居家一周,一周后返工。这样处理是否更加人性化?特殊时期是否更彰显企业对员工的关怀
丛晓萌
@Morningdeng:呵呵,明明知道是欺骗还“揉沙子”?以后是不是认人都可以效仿?企业如何管理?人文关怀也要关怀真正拿公司当公司的人,而不是欺骗公司的人,对吧?
Morningdeng
那我更愿意接受员工是善意的谎言,在生命面前其他均为它铺路。
丛晓萌
@Morningdeng:请问何为善意谎言?他的善意谎言的基础又是什么?他这么做是在质疑ZF的“精准防控”的水平吗?别的员工有样学样怎么办?作为HR你想没想过这些呢?
丛晓萌
@Morningdeng:做HR的就要做身为HR该做的事情,防疫的问题自有专业的人来做,至于员工——他要遵守公司的制度、国家法规、以及遵守做人的底线,请问这个员工做到了吗?呵呵
17楼 虫虫在唱歌
和那些迟到说堵车的员工比,确实恶劣了些
丛晓萌
@虫虫在唱歌:性质恶劣~
16楼 太子读书
理是这个理
丛晓萌
@太子读书:你可以把你想说的说完~接下来呢?
15楼 高燕高燕
影响太坏
丛晓萌
@高燕高燕:确实~
14楼 xiaowangqiancheng
不太好操作,警察不一定受理..
丛晓萌
@xiaowangqiancheng:那就报警试试吧,那也应该是警察的问题了。
13楼 秉骏哥李志勇
观点看法鲜明的卡文,更值得品味。一件事,真相没有大白之前,外人多半只能从自身角度出发去分析,谁也不敢保证接近“真相”有几分,正如“盲人摸象”一样,摸的盲人多了,综合在一起,就真的更像“大象”了。写文不易,感谢作者,同行交流,文明品评,以礼相待,相间何激!
12楼 那片红帆
北京现在有疫情,是不是要开始居家办公了,这篇文章应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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