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各职业(工种)及专项职业能力补贴(指导)标准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1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3号),现将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各职业(工种)及专项职业能力补贴(指导)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0年3月1日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在执行中有问题和建议,请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反映。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