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这个城市有一条和打工人密接相关的条例,就是工资支付条例。
![在深圳,公司20号发工资是违法的,你知道吗](https://files.hrloo.com/www/uploadfile/2023/0614/72307ff3ceb115ad17193d53a7f5210f.jpg)
《深圳工资支付条例》中有一个特殊的规定,算是中国独一无二的要求了:“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
用人单位因故不能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支付工资的,可以延长五日;因生产经营困难,需延长五日以上的,应当征得本单位工会或者员工本人书面同意,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简单通俗翻译就是,深圳的企业发工资,必须要赶在次月7号之前。
如果要晚于7号,公司需要有正当的特殊理由并且需要有本单位工会或者员工本人的书面同意,方可延迟5天发工资,也就是最晚要在12号前发。
实在是濒临倒闭、即将破产了,在经过工会或员工本人书面同意后,最迟可以在22日发工资,但不能是常态,需在特殊情况下才可以申请。
所以说在深圳,公司常规发薪日在20号发工资是违法的
这也是很多人都说在深圳判断一家公司如何,直接在面试时询问公司的发薪日,就能大致看出来公司收情况。
10号之前发工资的,甚至当月发工资的,大部分都属于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大公司,现金流充足,公司也稳定。
10-15号发工资的公司,会比10号之前发工资的企业差一些,但也不会差到哪去。
20号以后发工资的,说明公司现金流相对紧张,员工福利制度相对不完善,基本没有年终奖,13薪等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