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发生工伤,公司未申请工伤认定,医疗费用由谁支付?
举个例子,员工发生工伤,公司没有在工伤发生30天内给员工申请工伤,30天后员工去申请工伤认定,在申请工伤前的医疗费用由谁承担?
答案是很明显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前发生的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医疗费是工伤待遇范畴。因为公司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结果,导致员工无法报销医疗费,造成的损失,这个医疗费用由公司承担。
当然员工要在一年内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公司不申请工伤认定,员工也未申请工伤认定,则员工是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