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是司机,发生交通事故,公司让员工写承诺书,是否合法?
举个例子,员工是司机,因为员工的责任,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司未再安排员工工作,要求员工停岗反省后再上岗,上岗前必须签署安全承诺书,而员工不同意向公司出具安全承诺书。公司就不再安排员工上班,这种是否属于未提供劳动条件,员工能否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为员工的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在此情形下,出于安全考虑,公司对员工采取停岗整改,要求其签署安全承诺书之后才能返岗的措施,属于行使用工自主权的合理范畴,这种不属于未提供劳动条件。
如果员工以此为由离职,双方劳动关系的解除是因员工主动离职所致,而非公司拒不提供劳动条件导致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员工不能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当然公司不能让员工提供违法内容的承诺书,比如要求员工在承诺书中写上若再次发生事故有权对其进行开除的内容。
另外由于公司对员工进行停岗整改,未再安排员工出车,故在员工返岗前,员工的工资要正常发放,当然提成是可以不发,或者是其他的福利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