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同意不缴纳社保而后反悔,公司能否让员工退还社保补贴再补缴?
举个例子,员工向公司签署《放弃社保声明》一份,内容为:“本人:不需在公司办理社会保险。有关社保费用公司所缴纳部份请公司在发放薪资报酬时随酬新一同发放给本人,如今后按有关规定需公司补办缴纳社保时,本人会将公司已发给本人的社保费用退还给公司。”员工离职时反悔,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公司能否要求员工先返还社保补贴,再给员工补缴社保?
首先,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而对于劳动者来说,办理社会保险不仅是其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同样也是一种法定义务,虽然员工签署《放弃社保声明》自愿放弃购买社会保险,也不能免除双方应承担参加社会保险的义务。
其次,员工对在前放弃购买社保的行为已反悔,并要求公司为其补缴社保,为保障双方履行的法定义务,公司应先按规定补缴社保后再行主张权利。
所以公司要先履行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再要求员工退还社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