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及认定时间
23年下半年认定日期:2023年11月18日
统一认定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报名时间:8月7日8:30-9月21日16:30
资格审核截止时间:10月9日16:30
缴费截止时间:10月17日16:30
准考证打印时间:11月7日8:30-11月17日16:30
报名方式:
(一)登陆https://ks.jshrca.cn网址进行报名;
(二)关注“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点击“在线报名”。
同一考生同一批次只能报考一个职业,不能重复申报。
二、报名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①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1]工作4年(含)以上。
②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2]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③高等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生。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①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3]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②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③具有大学专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④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⑤具有硕士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①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②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③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④具有硕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⑤具有博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①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注释:
1. 以上累计年限截至报名日期。
2. 参加2022年11月、2023年5月全省统一认定初考单科未通过人员可进行补考;参加统一认定单科合格成绩超过一年的考生需重新申报认定。
三、认定申请所需材料
考生提交报名后应在资格审核缴费截止时间前携带资格审核所需相关材料到所报名地区的考核点(见附件2)完成现场资格审核及缴费,逾期未审核缴费的考生,报名信息视作无效处理。
资格审核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年限承诺书(附件3)、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证明已完成江苏人社线上平台实名注册认证的截图等。工作年限承诺是报名考试的必要条件,请如实填写。
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即确认报名完成。报名完成后如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四、认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