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在企业培训的时候经常使用的一道题,但遗憾的是,90%的企业管理者的回答都是错的!
题目:老张和老王在同一家单位工作,工龄均15年,当地上一年度社评工资5000,老张月工资平均14500元,老王月平均工资15500元,假设公司与老王和老张均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请计算老王和老张各应该获得多少经济补偿?
这道题考察的就是对经济补偿双封顶的理解。答案就在劳动合同法第47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你的答案是多少?
老王18万,老张21.75万。为什么工资低的老张拿的经济补偿比工资高的老张拿的多?
这就是经济补偿双封顶,老王由于过了临界值,反而拿的少。
讲到这里,很多企业的管理者几乎异口同声说:应该给老张涨工资。
3楼 青衣989
月工资高于上年度社平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那老王的应该是5000312=180000吧,为啥是18.6呢~
郑老师说用工
@青衣989:你的答案是对的
2楼 阳阳C
没看明白,请问答案是怎么计算得出的
赵云15988
@阳阳C:张1450015,王1550012
郑老师说用工
@赵云15988:1450015、1500012
1楼 理性与科普
这个例子说明了这个规定是有漏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