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员工的简单雇佣关系属于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初期的产物,是公司发展不完善特定条件的发生的雇佣关系现象。如今,公司发展已经经历了将近百年,公司与员工的雇佣关系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是在美国,老牌的资本主义社会,工会的组织和雇佣的法律法规已经相当完善,并且,大部分已经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员工持有公司股份,属于名副其实的股东,公司与员工已经不是纯粹的雇佣关系了是一种共同劳动,共同获利的新型关系;二是日本的企业文化发展,让员工与企业建立舒心、快乐的工作氛围,成为上世纪超越美国公司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三是西方的德国,一个人可能一辈子就在一个企业工作,把企业当做成长、发展的一种重要途径,成为员工敬业工作的一种象征。因此,反观我国很多企业主,还是把员工当做挣钱的工具,把企业与员工的雇佣关系简单处理,忘记了,员工与企业的水与舟的关系,一味站在资本方的立场,忽视了广大员工的诉求,更看不到企业与员工的劳资关系发展趋势,这些人和这些企业的老板终究走不远,发展不起来,即使暂时得到发展,一旦遇到风吹草动,就会轰然倒下,如,三年疫情,虽然都比较卷,但是还是有很多企业发展起来了,那些鼠目寸光的企业主和他们的管理者,经营的企业不可能长久。特别是中央提出了共同富裕的口号,倡导企业与员工、社会、上下游供应商,实现共赢。早就为企业的经营发展指明了方向,如、华为、胖东来企业就是行业的典范。这样的企业才能经营长久,才能得到社会的赞扬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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