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地劳动法
阿联酋《劳动法》于1980年颁布实施,为“联邦法案1980年第8号”,是一部综合性的法律,全面规定了劳动关系中的所有范畴。经过反复修订,2021年11月颁布的第33号关于劳动关系管理的联邦法令是目前阿联酋最新的劳动法。
二、外国人在阿联酋工作的相关规定
在阿联酋,只有持工作签证和居留签证工作才是合法的。工作签证有效期3年,必须由阿联酋当地雇主办理,在签发后60日内入境有效,入境后须前往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并办理医疗保险,取得体检合格证明后前往劳工、移民部门申请居留签证。
(一)签证办理
1.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许可证(Work Permit),递送申请表格,所需时间约一周;
2.拿到劳工许可证后,向移民局申请签证,所需时间约3天;
3.持证人入境,接受身体检查,办理健康保险;
4.向当地移民局递交全部资料(包括护照原件)。
上述所需表格,必须全部用阿文打印,不可手写。签证全部费用大约在DHS3000左右(不包括银行押金DHS3000)。
(二)出入境须知
持证人入境时必须接受入境虹膜检测(IRIS SCANNING俗称照眼睛),检测合格后将获得入境许可。
(三)外籍劳务劳工卡
• 雇主应在雇员到达阿联酋的60天之内为雇员办好劳工卡。
• 劳工卡三年有效,可更换同等期限新卡。更新必须在到期日后的60天内完成。劳工卡过期后,不得继续在阿联酋工作。
• 雇主承担有关雇佣合同及劳工卡的费用,以及因未及时办理或更新劳工卡引起的罚金。
• 劳务在阿联酋境内迁移时,应随身带劳工卡。
三、雇佣合同
(一)订立
1.雇员在进入阿联酋前,应与雇主签订雇佣合同。合同必须使用阿拉伯文,可同时使用英文。
2.合同一式三份,雇员及雇主各保留一份,第三份交相应的酋长国劳动部门批阅、存档。
(二)内容
雇佣合同须注明:
• 缔结日期
• 开始工作时间
• 工作地点
• 工作类型
• 条件
• 工作期限
• 工资数额
(三)期限
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经双方同意可续签相同期限或更短期限的合同。如果续签合同,新的期限应视为原期限的延长,并计入雇员的总服务期。
(四)试用期
雇员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雇员试用期满继续工作的,试用期视为服务期的一部分。
(五)解除合同
1.离职通知期
(1)试用期解雇或离职:雇主必须提前14天通知试用期员工离职。处于试用期的员工如果希望终止与公司的雇佣关系,也必须发出正式通知,如果员工打算离开阿联酋,需要提前14天通知雇主,如果员工要在国内跳槽,需要提前30天通知雇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经事先通知解雇劳动者:
• 员工使用虚假身份或国籍,或提交虚假证明或文件。
• 员工在试用期内被任命,并且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结束时被解雇。
• 员工犯下的错误给雇主造成巨大的物质损失,且劳工部在事件发生后48小时内得到通知。
• 员工违反了与工作或工作场所安全有关的指示,该指示须是书面的,并张贴在显著位置;如果员工是文盲,也应以其他形式获悉。
• 员工未能按照雇佣合同履行其主要职责,而且尽管对此事进行了书面调查并发出了如再犯将被解雇的警告,但仍未能纠正这种失职行为。
• 泄露了工作单位的任何秘密。
• 被主管法院最终判定犯有荣誉罪、诚实罪或公共道德罪。
• 在工作时间处于醉酒状态或受到麻醉品的影响。
• 在工作期间攻击雇主、主管经理或同事。
• 在一年内无正当理由缺勤超过20天,或连续缺勤超过7天。
2.赔偿金
雇主非因上述合理合法的原因解除合同,则有义务赔偿雇员因此遭受的损失,赔偿额不超过三个月期间或合同剩余期间应付的工资总额,以较短者为准。除非合同另有规定。
3.服务终止酬金
(1)连续服务满一年及以上的工人有权在其服务终止时领取服务终止酬金。停薪留职的天数不计算在服务期内,其酬金按下列办法计算:
• 在工作的头五年中,每年领取二十一天的工资。
• 每增加一年增加三十天的工资。
• 总酬金不得超过两年的工资。
(2)如果受定期雇佣合同约束的工人在合同期满前自愿离职,除非服务期超过五年,否则他无权领取服务终止酬金。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长
• 雇员每天最多可工作8小时,每周48小时。
• 斋月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应减少两小时。
• 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超过五小时,间隙休息总时间不得少于一小时(不计入工作时间)。
(二)休息日、法定节假日
1.阿联酋的工作周为周日至周四,周五应为除日工外所有工人的正常每周休息日。大多数企业的休息日为周五和周六。
2.阿联酋内阁通常会在年末公布新一年的假期安排,需要关注官方发布的信息。
3.雇主应在工人使用的主要入口处和工作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各类工人每周休息日、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表,并将其副本发送给主管劳动部门。
(三)加班
1.加班应向员工支付至少1.25倍正常小时工资;如果要求员工在晚上10点至凌晨4点加班,应向员工支付1.5倍正常小时工资。轮班的员工不受此规则约束。
2.实际加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两小时。
3.若需员工在周五工作,则其有权享受调休,或向其支付1.5倍正常日工资。
4.除日工外,不得要求员工连续工作两个星期五以上。
5.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要求员工连续两年在年假期间工作。
(四)请假、休假
1.病假
试用期员工不享受带薪病假。如果员工在试用期结束后连续工作超过三个月并患病,则有权享受病假,每工作一年不超过90个连续或非连续日,计算方法如下:
• 头15天全薪。
• 30天半薪。
• 超过45天后无薪。
2.育儿假、产假
• 劳动者可以享受为期5个工作日的带薪育儿假,假期从孩子出生之日起至孩子满六个月止。
• 女员工有权享受为期45天的带薪产假,包括产前和产后,但条件是为雇主连续工作至少一年。如果员工没有达到上述期限,则应准予半薪产假。私营部门的产假可延长至60天,其中45天全薪,15天半薪。
• 新妈妈在休完最初的产假后,有资格获得额外45天的无薪假。有特殊需要的新妈妈在最初产假结束后有权享受30天的带薪休假,同时可再延长30天无薪假。
• 产假结束后,如果工人因疾病无法重返工作岗位,则最多可连续或不连续100天无薪缺勤。
• 育儿假、产假不得从其他假期中扣除。
3.年假
• 如果员工的服务期为六个月到一年,则每月两天。
• 如果员工的服务期超过一年,每年30天。
• 如果该员工的服务被终止,则有权享受最后一年的年假。
• 员工在年假期间应领取基本工资和住房津贴(如有)。
• 如果员工被解雇或在正式确定的通知期后离开工作岗位,其有权获得积存年假天数的任何款项。这种付款应根据员工休假时向其支付的工资计算。
• 雇主应在雇员休年假之前,向雇员支付除根据本合同规定确定的假期工资之外的全部工资。
五、最低工资和发薪规则
1.阿联酋没有针对外籍人士的国家最低工资标准。迪拜的最低工资标准一般是10000迪拉姆一个月。
2.工资应在工作日和工作地点以国家货币形式支付。
3.为获得年工资或月工资而雇佣的员工应每月至少获得一次工资。所有其他员工应至少每两周支付一次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阿联酋的社保仅针对本地员工。除阿布扎比外,其他区域的雇主缴纳比例为12.5%(阿布扎比是15%),员工缴纳比例为5%。
在阿布扎比和迪拜,健康保险是强制性的,并且必须提供给员工的配偶和家属。沙迦提供“健康卡”,仅允许员工及其家人进入政府医院,而私立医院将收取额外费用。在哈伊马角,保险不是强制性的,但是,大多数外派雇员的雇主会提供私人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