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中需要必备的条款,《劳动法》第十九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有非常详细的明确规定。
虽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对于必备条款的要求所有不同,但综合来看,和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条款主要由这七条:
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 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
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要明确劳动者属于哪一类期限。
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在没有特殊情况的条件下,对于没有期限的这种劳动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在员工没有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跟劳动者一直履行到他退休或辞职为止。
2 工作内容
在这条当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量、工作质量、工作岗位等内容。
但在实操中,对于工作量、工作质量、工作岗位等内容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都比较宽泛,主要依据为用人单位的《岗位说明书》和《绩效管理制度》。
比如对于行政来说,一般约定是行政类的岗位就可以了,往往很少约定到具体的岗位名称。
如果约定的过细,用人单位基于用工自主权,对劳动者进行调岗的时候,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困难。
所以对于此条的内容约定,建议宽泛地约定即可。
3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在这条中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安排、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对女工和未成年的劳动者的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
其中比较重要的是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安排。
如果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而且应该在法定假日安排劳动者休息(或额外支付加班费)。
4 劳动报酬
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数额,以及支付时间。
同样,对于工作报酬这块,出于实操性考虑,建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里面约定不用过于详细,一般约定基本工资部分即可。
其他的,比如绩效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之类的,可以通过其它管理制度来完善。
比如绩效工资,就可以通过单独的《绩效管理制度》来完善。
有些员工顾虑一旦发生赔偿金或补偿金的劳动争议时,如果仅仅约定基本工资,是否会让个人利益受损?
其实不需要顾虑,赔偿金或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依据前十二个月平均应付工资确定的,而不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额。
5 劳动纪律
之所以需要约定劳动纪律,是因为这是用人单位判定员工是否发生严重违纪的依据,也是对员工进行处理的依据。
为了减少管理风险和用工风险,建议用人单位一定要详细填写。
6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明确规定,这是法定情形,用人单位单独约定是没有效力的。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终止与劳动合同解除并不是相同的概念。
劳动合同的解除,有法定解除情形,也有约定解除情形,具体可以自行查阅《<劳动合同法>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7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对劳资双方都是有所约束的,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所以双方都有遵守劳动合同约定条款的义务。
如果劳动者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因为劳动者个人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依法想劳动者追责和要求经济补偿的。
对于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违约金,法律并没有明确的金额标准,因此一定要详细约定在劳动合同中。
小结
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这七条是劳动合同中必备条款。
同时,这七条必备条款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如果用人单位希望进行调整,一定要告知劳动者,并取得协商一致,否则视为违法变更劳动合同,需要依法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或补偿金。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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