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解决不了问题,反而能制造问题,看似增强集体意识,实则弊端明显,这“连坐”大可不必。
“连坐”最早的根源是在很久以前,人们发现对于个体而言,施加的惩罚再重,有时候人家也无所谓、光脚不怕穿鞋的,但当惩罚的范围扩大到父母妻儿,这个程度就会成倍的增加。所以战国时期,秦国就把一人出事、三族连坐写进了律法,并很快在周围各种大小诸侯里被仿效,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统治秩序。随着不断演变,后面不仅是家人,就连邻居也被捎带上了。除了连坐惩罚,还鼓励邻里亲友之间互相监督、检举揭发,一直到清朝才废止。不过虽然有关律法没有了,校园、企业单位、事业单位、考公考编政审等管理中还是存在实际应用的。这些先不做过多延展,就针对今天话题的企业管理来看看这个机制。
首先,“连坐”不可取。
一、对无辜者不公平
在“连坐”机制下,没有犯错的人却要因为他人的错误而受到惩罚,显然是不公平的。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应该让无辜者为他人的过错买单。企业中如果因为一个员工的失误而让整个团队受罚,那平时工作认真负责的员工会感到委屈和不满,会极大地打击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一个科技公司就曾因为一位程序员的代码出现严重漏洞,导致项目延期,公司对整个项目组进行了罚款,那些没日没夜认真写代码、按时完成任务的程序员们感到十分不公,工作热情也大打折扣,最后直接导致多名程序员离职,项目组紧急换血才避免损失。
二、不利于真正解决问题
“连坐”机制往往不能让犯错者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并加以改正。虽然,犯错者可能会因为觉得连累了大家而感到愧疚,但这种愧疚感并不一定能转化成积极的改正行动。同时,集体受罚可能会让大家将注意力更多地放在抱怨和不满上,而不是去思考如何避免错误再次发生。回想上学的时候,因为个别学生迟到而导致全班被罚留堂,往往那个迟到的学生只是暂时感到不好意思,但不一定会从根本上改变自己迟到的习惯。
三、破坏团队合作氛围
这种机制容易引发团队内部的矛盾和冲突,破坏良好的合作氛围。当大家因为他人的错误而受到惩罚时,可能会对犯错者产生怨恨情绪,从而影响团队的凝聚力和协作能力。在企业中,这种负面情绪可能会导致员工之间的沟通不畅、互相推诿责任,最终影响工作效率和企业效益。
其次,如果需要“连坐”得其罚,那么该先考虑的是如何受其利。
从利益不及不连坐的角度来看,可以避免无辜者受罚的不公平感,既保护个体的权益,让人们更加注重自己的行为规范,又避免因担心被牵连而产生恐惧和不安。
但也要知道,“利益涉及就连坐”这样的观点并不是完全正确的。一方面,“连坐”可能会导致人们为了避免受罚而互相监督、互相指责,破坏团队内部的和谐氛围。另一方面,即使在利益涉及的情况下,也应该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和激励机制来鼓励团队合作和共同进步,而不是简单地采用“连坐”这种惩罚性的手段。明明可以设立奖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个人和团队进行奖励,从而激发大家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就不必拐一个弊大于利的弯。
有句话说得很好:“赏不劝谓之止善,罚不惩谓之纵恶。”意思是,如果奖赏不能鼓励人向善,那就等于阻止人们行善;如果惩罚不能惩戒恶行,那就等于放纵邪恶。“连坐”这种惩罚方式,往往过度且不恰当,很难真正起到劝善惩恶的效果。
综上,“连坐”机制没有可取的必要,不仅不能真正解决问题,还会带来新的麻烦。有那个功夫不如放在建立科学合理公平的制度、激励机制和积极的文化上,从正面激发个体和团队的潜力、促进共同发展,这样来的更高效而且更持久,大可不必费劲兜“连坐”这个负效应的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