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起那段不愉快的、伤心的职场生涯,仿佛一切仍历历在目。
2011年我怀上了我的宝贝,那时在一家民企做HR工作,没有下属,公司大小事情全是我自己处理解决,有时好心的同事会帮助我。东北的HR不象南方那样规范,人事和行政兼一人之身,负责的事情很多,也很杂,特别忙。
自怀孕到休产假前这段日子,受尽了公司总经理的百般刁难和委屈,伤心、难过、愤怒被再难也要努力做好工作的心态所替代。
初到这家民企时,HR工作根本没有,只是简单的有几个人,规模也不大,当时总经理对我的到来特别的重视,对我近十年的工作经验非常看好,认为我会改变公司的现状,使公司HR工作很快走上正规。我当时对未来也充满希望,干劲实足,可以说全心全意的将自己的所学所知都用到工作上,毫无保留,当然在短短一两个月内,我的成绩就明显让领导和同事看到,并高度认可。但好景不长,工作刚半年多的时间,我就怀孕了,因为我属于大龄已婚女性,所以这个孩子我是必须要的。总经理知道此事后,对于我的工作开始逐渐挑毛病,时不时的批评,并且还是当着同事面批评,毫不留情面,明明不是我的错也要安到我头上,小题大作是常有的事儿。同事们看到眼里心知肚明是什么意思,我也明白了,这就是要让我自己辞职,公司也可逃脱开除已孕职工的犯法行为。我想我不能就这样走了,我不服,我要坚持!于是我经历了此生以来职场生涯中最难熬的九个月,终于坚持到生产的日子。我生了个可爱健康的儿子,但却没有太多的惊喜,因为工作给我带来了阴影。休产假期间,我没有工资,我做的员工手册里是规定有产假工资的,但公司说了算。休完产假后,回到公司上班,岗位已经被人占了,我并不生气,这事在我意料之中。于是,我用法律武器维护了自身的权利,我申请了劳动仲裁,公司为了维护形象,私下解决,赔偿了我的损失。我觉得这不仅仅是赔偿损失的问题,而是我用法律武器维护了自身的权益,证明了公司是犯法的,公司是有过错的!
如今我儿子已经二岁半了,我亲手把他带大,我深感做为母亲的不容易,更深感做为职场母亲的艰辛!很多类同的小企业、民企会不遵守国家的《劳动法》、《妇女保******》等相关法规,这时,做为职场的准妈妈或是母亲们,应该明智的勇敢的为自己争取到应得到权益,要为自己伸张正义,不要一味的妥协、退让,要懂得保护自己!
祝全天下所有的母亲及准妈妈们母亲节快乐!宝宝们健康快乐!
2楼 辉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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