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调结构的大环境下,用人单位不断调整自己的战略目标和经营策略,扩张、紧缩、转产等情况每天都在发生。伴随而来的便是人员的大量、快速流动,劳动合同的解除大量发生。那么,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都有哪些规定呢?劳动法律主要从四个方面做了规定。即过错性解除合同、非过错性解除合同、裁员和协议解除。
一、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
(一)解除理由
1、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2、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手段,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解除程序
1、通知程序: 无需提前通知。
2、工会程序: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二、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
(一)解除理由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解除程序
1、通知程序: 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2、工会程序:同“过错性解除合同”。
(三)解除限制
注意,以下情形不适用非过错性解除: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裁员
(一)裁减的界定
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
(二)裁减的理由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裁员的程序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四)裁员的保护
1、裁员的限制: 同“非过错性解除合同”。
2、优先留用: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劳动者。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3、优先录用: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四、协议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五、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一)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1、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补偿金。
2、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补偿金,补偿金标准按法律规定执行。
3、因裁员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补偿金;补偿金标准按法律规定执行。
4、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标准采用合意原则,由有人单位和员工协商确定。
(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1、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支付双倍经济补偿,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35楼 小文子
您好,此篇作品已被本月的电子杂志收录,杂志正在制作中。
详情(文尾):http://www.hrloo.com/rz/13164314.html
框子吉
@小文子:已经收到站内消息,谢谢!
34楼 瑞沅置地
我所在的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方面实行双重标准:对普通员工的补偿则是能少则少,不论工作年限,最多两个月补偿;对中高层的补偿,则远远高于法律规定的金额。作为HR,我时常感觉太不公平,却无能为力。
33楼 金环人
每天在这儿都能学到新的知识,我爱人力网
32楼 不起浪耳
很棒的总结
31楼 laben
很实用
30楼 晴洲
总结的很实用
29楼 要快乐天天
很受用!
28楼 白金甲壳虫
实用性文章,操作性强
27楼 菩提花
真心不错!学习了!!
26楼 1058213043
写得很好学习之。
现在私营公司想单方面解除员工劳动合同,都采用调岗的形式,如果员工不同意调岗只有选择离职,所以做HR的很头……
25楼 一个小酒窝2014
总结的很全面,是一直想要的,一定得好好学习并熟记。
24楼 飘浮在星际
总结得很棒
23楼 晓珺
谢谢,总结的很全面!
22楼 梓墨2016
学习,谢谢。
21楼 水煮白菜s
感觉这样学习这样的总结帖就是省心省力啊。赞。
框子吉
@水煮白菜s:谢谢!
20楼 sera倩
学习了
19楼 璀璨玲珑
先收藏回去慢慢看,投票了~
框子吉
@璀璨玲珑:谢谢
18楼 出太阳了
写得很好呢,真的是学习了
框子吉
@出太阳了:非常感谢!
17楼 vickylee
很实用,学习了,想请教一下,我们单位的工资构成有基本工资、各种补贴、绩效工资,如果补偿的话只补偿基本工资是合法的吧?
框子吉
@vickylee:不合法
大智若愚1945
@框子吉: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16楼 冰山草
很实用,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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