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们公司的考勤管理执行效果如何?
A、好 B、不好
2、如果好,是怎么做到的?
如果不好,问题出在哪里?打算怎么改善?
这个制度是今年新修改的,过去是5分钟之内不算迟到,还有2次豁免权。漏刷卡如果外出找经理审批,如果确实是忘了,可以提出说明,公司人少,大家都能相互看的见,可以证明,也没有惩罚措施。相对来说是比较宽松的。
修改后的总体来说还是可以的。相对过去是比较严格的,现在每个月都几百的迟到罚款。虽然管的严了,除了增加了罚款,员工的习惯并没有改变,考勤的变化不大,迟到的还是会有;提前打了卡,然后溜出去吃早餐的,跟以前没有区别。虽然限制了早晚打卡,平时的管理依旧松散,并没有起到实质性的效果。除了增加员工的抱怨,对于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精神面貌,并没有实际意义。这显然没有达到当初修改制度的初衷目标。
也是我们的困惑之一。
第48条 (考勤管理)
标准工时工作制员工上下班必须刷卡。
(1)漏打卡视为迟到行为,每次扣款50元。外出办事漏刷卡视同出勤,但需办理漏刷卡登记,因个人原因遗忘打卡,由部门主管确认确实情况属实,可签漏刷卡登记,但每月最多允许一次。
(2)迟到或早退
事前未获批准,事后也未取得同意,并且缺勤时间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者为迟到。
(3)上、下班迟到、早退,月累计超两次(含两次)以上,每分钟扣5元,但最高不超过50元。
4.旷工
事前未获批准且缺勤时间在30分钟以上者为旷工。
(1)超过30分钟者,作旷工半天记,不准事后补假。
(2)超过90分钟者,作旷工一天记,不准事后补假。
(3)全月迟到、早退累计四次者作旷工半天记。
(4)全月累计旷工三次以上者,作解除合同处理。
(5)遇突发事件,出现迟到、未到或早退者,经总经理或总裁以上核准以事假处理。
5.考勤纪律
(1)员工上班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卡。
(2)若无法录入指纹现象,考勤人员应当核实方可补登工作,若因迟到而不刷卡,经查实除记旷工一天外另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一次,情节严重者给予小过处理。
(3)在办公区加班期间未打卡不计加班费。
(4)如遇指纹机损坏或停电时,到行政部签到上班。
6.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进出公司也必须要打卡,按照实际到公司的时间打卡登记进出记录,
作为行政部考核员工工作记录的参考,不计入考勤。对于公司正式通知的会议、培训等必须按时
出席参加,出席的时间以到公司打卡的时间为准,迟到或者不到的员工参照实行定时工作制的员
工的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