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yinyin 于 2012-11-16 10:30 编辑
“强制正态分布法”大多为企业在评估绩效结果时所采用。该方法就是按事物的“两头小、中间大”的正态分布规律,先确定好各等级在被评价员工总数所占的比例,然后按照每个员工绩效的优劣程度,强制列入其中的一定等级。GE前任首席执行官杰克•韦尔奇凭借该规律,绘制出了著名的“活力曲线”。按照业绩以及潜力,将员工分成ABC三类,三类的比例为:A类20%,B类70%,C类10%。
1、那么,你认为对考核结果要不要进行强制分布? A、要 B、不要
2、为什么这样认为?请说出你的理由。
考核结果要不要进行强制分布要根据企业的自身实际,吃透其负面影响,权衡利弊后,如果确实利大于弊,方可采用,而不应该简单地“一刀切”。
强制分布的优点:
1、等级清晰、操作简便。等级划分清晰,不同的等级赋予不同的含义,区别显著;并且,只需要确定各层级比例,简单计算即可得出结果。
2、刺激性强。“强制分布法”常常与员工的奖惩联系在一起。对绩效“优秀”的重奖,绩效“较差”的重罚,强烈的正负激励同时运用,给人以强烈刺激。
3、强制区分。由于必须在员工中按比例区分出等级,会有效避免评估中过严或过松等一边倒的现象。
强制分布的缺点:
1、如果员工的业绩水平事实上不遵从所设定分布样式,那么按照考评者的设想对员工进行硬性区别容易引起员工不满。
2、只能把员工分为有限有几种类别,难以具体比较员工差别,也不能在诊断工作问题时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3、个别组织为了应对强制分布法,想出了办法就是“轮流坐庄”,老好人战略,这样不能体现强制分布法的真正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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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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