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者沁 于 2012-11-16 08:59 编辑
“强制正态分布法”大多为企业在评估绩效结果时所采用。该方法就是按事物的“两头小、中间大”的正态分布规律,先确定好各等级在被评价员工总数所占的比例,然后按照每个员工绩效的优劣程度,强制列入其中的一定等级。GE前任首席执行官杰克•韦尔奇凭借该规律,绘制出了著名的“活力曲线”。按照业绩以及潜力,将员工分成ABC三类,三类的比例为:A类20%,B类70%,C类10%。
1、那么,你认为对考核结果要不要进行强制分布? A、要 B、不要
2、为什么这样认为?请说出你的理由。
者沁认为必须进行强制分布。
强制分布是对绩效考核结果的一种事后的调整,是企业对无效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整的不得已的做法。有效考核的考核结果应是符合正态分布的,因此能够自然地区分出被考核者的等级。但如果绩效考核后,所有的被考核者的分数都集中在某个分数段,我们就说这个考核是无效的,因为它没有发挥绩效考核最基本的“甄别”作用。就像我们从小到大经历的各种考试一样,如果某场考试的结果是所有考生的分数都集中在某一个分数段,我们就会说这个考试没有区分度,是不正常的现象。
强制分布虽然有一定问题,但仍具有它的优势。
1、目标更具挑战性
因为有强制分布的压力,会使部分部门经理提高工作完成标准,以达到考核结果满足比例分布的目的。从而有利于激发员工的潜能。
2、更具激励和鞭策性
因为有强制分布的结果,会使员工建立除了要完成目标,还要超越别人的压力,而努力过工作。
3、避免出现宽厚性错误和趋中性错误
4楼 麦00子
学习
3楼 咖啡552551
呵呵 说得不错
2楼 莲花
学习了
1楼 健行
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