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汕头华浩帆 于 2012-11-16 08:36 编辑
“强制正态分布法”大多为企业在评估绩效结果时所采用。该方法就是按事物的“两头小、中间大”的正态分布规律,先确定好各等级在被评价员工总数所占的比例,然后按照每个员工绩效的优劣程度,强制列入其中的一定等级。GE前任首席执行官杰克•韦尔奇凭借该规律,绘制出了著名的“活力曲线”。按照业绩以及潜力,将员工分成ABC三类,三类的比例为:A类20%,B类70%,C类10%。
1、那么,你认为对考核结果要不要进行强制分布? A、要 B、不要
2、为什么这样认为?请说出你的理由。
我的答案:
1、要与不要都可以,看公司实际情况,不要,则需要有其他的考核方法代替。
2、对于我们公司,目前正好使用正态分布法,我们基本上接近20、70、10,事实上,进行正态分布的初衷有两块:A、为年终分红提供依据,B、为下一年度人员规划、培训提供依据。即,优秀的员工可做为关键员工进行培养,有机会给予提升;差的员工必须列出原因所在,并针对性的进行培训。
3、可实际操作上,却与初衷有所偏。可能花红分配时、培养晋升时存在了人情关系,因为中国企业管理大多讲人情,往往在考核的过程中不能真正体现事实分布,反而给员工造成心理压力。
4、所以在确定执行正态分布法进行员工绩效评估前,建议设定监督委员会,对过程及结果进行管控、负责。
5、总之,我觉得,正态分布法最主要的还是要有一个真正能从实际出发,按事实说话的管理者进行管理才可能保证不会出现不合理不公平的现象。
要忙了,先写以上五点,同时向各位同学们学习!
3楼 竹节虫
支持
2楼 茸茸
学习了
1楼 li12580
也是很好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