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X*张X”寻衅滋事案案情通报
2010年12月23日晚18时许,公司保安队长沈队长与保安杨同志下班后回到宿舍后,准备去吃饭,在途中被一伙歹徒围堵追打,杨同志幸运逃出,保安队长被歹徒用钢筋和长刀打伤额头和手指。
经******机关侦破,及公司人事行政部的协助调查,查明这伙歹徒为原应急队人员,分别为:
代 X,四川叙永县人;
张 X,云南镇雄县人;
陈XX,
贵州纳雍县人;
赵XX,云南镇雄县人;
施XX,贵州赫章县人;
吴 X,云南镇雄县人;
万 X,贵州赫章县人。
后在知情人的协助下,******机关在圣雪公司将主犯代X抓获;
而犯罪份子张X极其猖狂,仍就呆在王大路村,并又欲参与一起寻衅滋事案件。我公司人事行政部得到情报后,及时报警,同时出动人员准备进行监视。后被其惊觉逃逸。但在******机关及我公司的强大压力下,张X在第二日选择了自首。
2011年1月,保安队长的伤情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机关将案定性为寻衅滋事案件;同时对代X和张X实行了拘留的治安处罚。
公司于2011年1月成立护厂队。
人事行政部正在积极提起民事诉讼,追究违法犯罪份子的经济赔偿责任。
人事行政部将与武义县及永康市各公司人事行政部门联系,积极追查其他几名违法犯罪份子的下落;
人事行政部将散发传单到王大路村的各商铺、村民,通报此伙违法犯罪份子的恶行,请求有正义感的人民群众及时提共线索,共同维护我公司附近及王大路村的治安环境。
同时,经我公司与白洋街道派出所共同努力,将在我公司的门卫室旁边成立警务室,并将与附近各公司协作成立巡警队,共同维护这一带的治安。
人事行政部
2011年1月12日
1楼 游离水
加油哦,我等着看全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