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了罚款内容,或者其扣减工资的规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罚款或者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扣减劳动者工资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被罚款或者扣减劳动者工资的人数每人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此条例将从2013年5月1日起实施。
我支持反方的观点,在大家的心中,最讨厌就是听“罚款、扣工资”等词语。员工违规犯错是避免不了的事,人嘛都会有犯错的时候,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所以对于员工犯错首先应该对员工所犯错误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罚,让员工知道犯错的后果。
在本条例出台前,我们公司的管理方向仍是尽量避免以罚款形式对员工进行处罚,当员工违规犯错,先要评估给公司带来的损失有多大,给公司带来损失金额较大的以赔偿损失处理,如损失上千元的,由于员工是工作者并非企业家,所以一般是以20-100元作赔偿,以警示员工后续不再重犯;如果只是几百块,或是只是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如员工在禁烟区吸烟的,那就以书面警告,书面警告单上写明禁烟区吸烟会发生的后果,并要求违规当事人签名,并写明已知道后果的严重性,记录于管理台帐中,会直接影响当季度的绩效评估及年度的年终考评,如果该员工改善良好不影响当年的培训及晋升机会。
法律已经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不能罚款或扣减员工工资,在管理中,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要处罚的方法很多,不一定要直接用经济罚款当作对员工的警示,当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时,可从绩效考评、员工培训发展计划、晋升、年终奖金、调岗降薪、降低薪酬福利、辞退、劝退、如果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可以以赔偿公司损失处理,赔偿必须有相关的损失依据。罚款是处理员工违规最简单的一种手段,处罚的目的是警示员工不再重犯,不管用什么处罚手段,只要能达到目的即可。我相信大部分管理者对员工进行罚款,都是员工违规给公司造成一定的损失,否则管理人员也不愿意对员工进行罚款来作惩罚。同是经济处罚,为何不用绩效考评、调岗降薪、辞退等方法处理,既合法也比较人性化,员工也容易接受。如果员工违规给公司带来是大额损失的,可以采取赔偿,员工赔款当然不能以全额赔款,毕竟员工工资有限,适而可止,达到目的就行。
总之不管是法律法规要求,还是企业的规章制度要求,都需以公平、公正、客观为基础,创造和谐的用/工作环境。
52楼 Linda王
学习
51楼 chase46243824
学习了
50楼 Linda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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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楼 巧笑妍妍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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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楼 荣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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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楼 TK三S
认错人,就怪了,自己介绍我进来,能认错吗
46楼 xuyan1224
学习了
45楼 秉骏哥李志勇
办法是很多的啊。
44楼 TK三S
王总,终于捞到你了
43楼 常山人
如果违反交通规则不处罚,改成批评教育,谁都会说下次不会再犯了。问题是他们真的能做到吗?
42楼 无敌小米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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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楼 风轻
学习了
40楼 小娓
说的好
39楼 擎天柱
人都有惰性,如果没有一套管理制度,就是一盘散沙,难呀
38楼 禾禾
总之不管是法律法规要求,还是企业的规章制度要求,都需以公平、公正、客观为基础,创造和谐的用/工作环境。
是的,这才是真正的目的
37楼 轻苗淡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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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楼 学习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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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楼 饿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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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楼 xlj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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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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