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我,我不会去劳动局告老板。
HR因职业和工作的原因,是要比一般的员工更懂《劳动法》,更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但这并不意味着,你的一时权益受损,就要诉讼法律,通过法律来解决,这不是一个明智之举。因为,毕竟采取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是下下策。
身为HR,一时的权益受损和长远的自身行业声誉比起来,孰轻孰重,一比较,很显然,声誉比短暂的利益更为重要。只要你还想在这个行业里面混,那么在行业里的名誉就显得很重要了。
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我的建议还是找老板坦诚沟通,先弄清楚是不是一定要裁掉自己,老板今后的打算是什么?自己还能不能再出力,一起帮助老板度过难关?如果是,我觉得应尽量争取留下来,帮助企业度过难关。
如果确实要裁掉自己,那也得心平气和地与其沟通,一方面站在老板的角度,与其探讨分析,但也需指出老板的此种做法伤害了员工的感情。再者,把自己为公司所做出的一些工作成绩跟老板说说,另一方面,充分体谅公司和老板的难处,适当要一点补偿。
最后,就当是自己的一种人生经历吧,不必太过较真,通过这样的经历看清一个企业和老板,让自己成长,也未尝不是件好事。另外,也要检讨一下,为什么自己会走到这一步,让老板辞退自己。
凡事豁达一点,不要那么较真,不必太计较于一时的个人利益得失,凡事着眼于大局、看长远、重修为。有时,吃亏是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