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达成初步意向:在通知基本条件达到职位要求而应聘其来面试前,就与其薪酬福利等达成了基本一致的意见,如果高出职位月薪500元以内均可以通知来面试,届时再细谈;如果期望高出更多,需要事先知会上级,再决定是否通知来面试;当然,如果期望值过低的也可通知来面试,只是可重点考察其能力是否有问题。这一点我认为对职位薪等制、宽带薪酬、纯谈判制薪酬均可适用,这也是减少面试工作量需要做的前期工作。
2、再探其底限:面试最后,可明白清楚的要求应聘者说出自己对薪资的期望值或“最低要求多少”,不能模糊,必要是量化的。如遇那些始终不愿说的不让其入职更好,如此“不干脆”或“没有胆量”的其才干估计也强不到哪里去。知道其底限后,我们的工作就好做了。当然,其底限到底是高是低,需要我们平时多收集和打听行业、地区等各职位的薪酬水平。
3、最后分别对待:如果其最低要求比公司能够提供的还低,当然可以答应并告诉他公司会更高,超出了其期望值,入职后一定会更加努力和珍惜这份工作;如果期望值与公司提供的高出500以内,适当劝其看重今后发展而让其接受公司的条件,以免造成内部公平性失衡,也可与用人部门共同劝之,相信能够达成;如果高出公司能够提供的过多,如果确实想让其入职,就需要请上级共同谈判,谈晋升渠道、培训机会、其他优势等,并适当说明工作出色,可以特别对待提早加薪等,如其仍然坚持,上级决策此事即可,如其能够让步接受公司条件当然更好。
我们都清楚,HR工作也是有成本的,其中薪酬成本是占了相当部分,所以,HR工作者要时时为公司考虑,能够以较低成本招聘到适合的人才是招聘工作的出发点,那些“高能低岗”高薪或平薪付出的情况都是不可取的,要么人力成本增加,要么人才不易稳定,当然“低能高岗”平薪付出的情况相信大家都是可以避免的。
招聘既要考虑外部竞争性,更要注意内部公平性,如果引进新人,让众多老人心理失衡,是得不偿失的事,一定要避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