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聘员工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个人相关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为新聘员工建立个人初始档案,做到一人一档。档案内容包括:
a)《个人求职简历》
b)《员工履历表》
c)身份证复印件
d)学历证书(复印件)
e)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f)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g)财务部、采购部、技术部等重要部门人员递交本人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h)原单位离职证明及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应届毕业生免于提交)
备注:如确有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不能递交上述资料者,需由该员工所属部门第一主管及部门分管副总签字担保后方可试用,否则不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