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行业不同吧,我们公司相对来说比较简单,员工入职时需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各类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然后员工填写《员工入职表》,我们会发给员工每人一份《员工手册》和 《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劳动报酬、职业危害等等。在员工入职登记表中设计有关栏目,要求劳动者在单位告知情况后声明:1、单位已经告知本人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其他情况,签名确认。 2、若本人对身份证、学历、职业资格、工作经历隐瞒真实情况,以欺诈手段入职,则订立的劳动合同可认定为无效劳动合同。3、无与其它单位签订有未到期的劳动合同;是(或否)与其它单位存在竞业限制协议。4、本人已看过《员工手册》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这些手续履行完毕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员工入职表》、《员工手册》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做为《劳动合同》的附件,需要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岗位就和《劳动合同》同时签订。
个人感觉手续不必过分繁琐,崇尚“复杂的事情简单做,简单的事情认真做,认真的事情重复做”。把能够预料的风险消除或控制在可控范围即可。要知道,繁琐是需要人力成本、财力成本、时间成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