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这种情况,确实是很棘手的。但公司既然把这个难题交到HR,领导是不管你如何做的,他只要结果,那再难也还是要HR来妥善处理。
OFFER发出后,其内容就已经确定了合同关系,公司是必须要履行的,而此时公司的项目取消,这个职位不需要了,这时直接要人家不来报到了,公司就属违约行为,对方是可以向公司主张权益的。
这时,可以先和领导沟通,说明找到一个人才不容易,下次公司有项目时再找人也不一定能找到这么合适的,考虑公司是否有另外合适的职位,先把人招进来,暂时安排其他工作,作为储备人才,以备以后有项目时之需。
如果公司坚持不要,那就只有一条路了,说的不好听就是替公司背黑锅。主动和项目经理沟通,向他承认自己的过失,请求他的谅解,沟通中多谈谈在招聘过程中双方交流愉快的感受和经历,强调对对方表现出来的能力表示赞赏和肯定,对不能成为同事表示遗憾,但希望私下里能成为朋友,最后再次请求对方的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