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李小姐,遇到这样的问题,会采取以下几种解决措施:
一:首先与领导确认这个项目是否确定暂停了,目前暂时不需要项目经理了。如果以后这个项目还是要继续的,可以让领导考虑下是否可以把此人先储备,以备之后使用。可以先让此人在其他部门先做些其他的工作。
二:如果领导态度很坚定的说,不能入用此项目经理。那么我们可以和此人好好沟通,真诚的说明公司目前的情况,希望他能够谅解,其次为其推荐新的工作岗位。
三:如果此人坚决不同意协商解决,非要状告我司不守信用。此时我们就要审查我们的offer上面是否有明确写明"已被我司录取”等字眼,以及是否要应聘者回复确认才认可此offer有效。我们还可以根据他的简历信息,进行背景调查,是否和简历上的信息部符合的,如果不符合,就可以解除入用。
为了防止以后类似的情况发生,应该改善公司的相关制度
1;可以口头或是电话形式通知面试入取。
2:如果要用邮件形式通知,则内容一定不要显示确定或是正式入用等字眼。并且要求应聘者回复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