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用程序
1.用人部门填写《预聘人员量化申请表》提交行政人事部初审,行政人事部审核通过后报总经理审批签字,总经理通过后,由人事部发布招聘通知统一招聘;
2.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用公开招聘、严格考核的办法,通过初试、复试选聘所需人员,由人事部组成面试小组对应聘人员初审、考核、定级;
3.批准试用人员须填写《录用人员呈批表》,并附个人简历、学历、职称证书、指定医院体检报告、身份证复印件、其他个人证明文件及确保前述文件/资料合法、真实的承诺函。财务、档案、司机等岗位需有当地户口,并提交户口复印件;
4.基层员工试用期内由部门经理负责对其个人健康状况、业务能力、敬业精神考评合格后,报人事部签署正式的劳动/聘用合同,并办理正式入职手续;
5.部门经理和/或以上级别管理人员试用期考评,由总经理审批;
二、个人资料
1.当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请员工于10日内书面呈报公司人事部以确保与员工有关各项权益:
姓名;
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婚姻状况;
健康状况;
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2.公司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一经发现有虚假陈述和/或刻意隐瞒行为,将立即终止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三、报到程序
1.接到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公司人事部报到。若因不能按期前往,应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公司可依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报到日期或即时收回试用通知。若在变更报到日期后仍超过合理期限未予报到的,试用通知自行失效;
A、完善员工档案并填写报到登记表;
B、确定公司内的职级、职务及薪酬待遇;
C、阅读公司的《员工手册》及所在部门相关制度;
D、领取胸牌、考勤卡、办公用品和相关资料等;
E、认识由行政部指定的“入职引导人”;
F、接受公司的入职企业文化、技能培训;
G、接受公司的工作安排。
四、试用与转正
1.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中表现符合公司要求的予以提前转正,因特殊原因不合格的可延后;
2.试用期内,员工若须离职的,应提前十五日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并按规定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如果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不认可公司企业文化、劳动态度不端正或有其他严重问题的,公司有权即时终止试用,但须提前七日书面通知被试用员工;
3.试用期内,员工请假(事假、病假等各种假期)超过15天,视为自动离职。
4.试用期满,经部门经理会同人事部考核合格的,由人事部指导员工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并附试用期个人工作总结及《员工职务等级、工资等级》建议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5.员工从公司离职后,又重新进入公司的,员工的工龄将从最后一次入职日期起计;
五、入职引导人
试用期内,公司人事行政部将指定专门的入职引导人帮助被试用员工尽快了解公司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尽快掌握专业所需技能。入职引导人的职责包括向被试用员工介绍公司概况、历史、企业文化、有关规章制度、薪酬福利待遇、部门工作职责、人员概况及对被试用员工的工作内容及业务要求等。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办公位、领取办公用品、使用办公设备等,被试用员工均有权向入职引导人咨询;
六、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六个工作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
2.原则上,为确保员工正常休息,保持良好的健康状况,公司不主张员工另外加班加点;但由于房地产代理行业的行业特征,在项目运作的特殊阶段,公司非行政类员工的加班会比较频繁,入职员工需提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