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对于导师制度,在很多企业里都有推行,只是效果各有不同罢了。
上述的导师,推行前员工会有新鲜感和成就感,但久而久之,发现只不过是在为公司培育人才,贡献自己的青春和价值,并没有得到任何的认可和回报后,就逐渐降低积极性,慢慢的就形同虚设了。
这也无妨强制责备所谓的导师们,他们也有自己的岗位工作,也需要定额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对于培育新人,他们也责无旁贷,为公司作出一定的贡献……
只是在导师制度的设计上,HR要用点心思,尽量与绩效挂钩,把导师培育人才纳入绩效考核范畴,用考核指标规范员工对人才的培养,同时也适当提高激励尺度,以便刺激导师们继续持续积极配合和乐意为之。
方法多种多样,只要是适合的就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