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程序:
1 招聘新员工入职后,人为资源部办理试用登记手续,项目管理委员按照员工特长和项目组需求,分配试用岗位;
2项目经理进行三方沟通,商定新员工导师,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导师与新员工结对登记手续,执行相关补助和奖励制度;
3试用期间,导师向新员工提供生活、学习、工作方面的全方位指导,并记录新员工工作、学习进步情况,定期向项目经理汇报评价意见;
4试用期超过两个月后,导师向项目经理提出书面建议,对新员工可提前或推迟进行转正答辩、笔试、评定;经项目经理同意后,如认为转正时机成熟,报项目管理委员会安排组织转正答辩、评定工作;
5通知新员工进行答辩、评定准备工作;
6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答辩、评定工作, 项目管理委员会根据答辩、评定结果,对新员工进行定岗定级,或做出继续试用的意见,对导师工作做出评定,
7最终评定结果(包括新员工和导师)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下发岗位任职通知,兑现导师奖励机制。
二、落实激励:
1、经项目管理委员会批准担任导师的人员,从批准下一个自然月开始,至新员工转正评定完成为止,由人力资源部按月下发不少于3个月的导师津贴,每月300元;如新员工在试用期间出现离职情况,导师津贴从该新员工离职当月开始取消发放;
2、根据项目管理委员会最终答辩、评定结果,一次性给予导师100-500元的导师奖金。
三、完善导师评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