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核分三个层面
三、转正考核工作流程
(一)每月5日(20日),人力资源部汇总拟转正人员的名单,通知本人,并向其项目负责人发放《试用员工转正评估表》,根据员工实际的工作情况并结合员工的《转正申请报告》进行评估。
(二)每月6日(21日)前,被考核人向项目负责人提交《转正申请报告》,申请转正;
(三)每月10日(25日)前,项目经理对转正员工进行面谈沟通考核结果,其考核意见应得到员工的认可,未经认可的意见由部门执行总经理协调。
(四)每月12日(28日)前,部门执行总经理根据员工及其项目经理的意见,确定考核结果,考核不合格,延长试用期或终止试用;考核合格,所在企业人力资源部拟定转正人事意见,上报总部人力资源部、行政执行总经理(总裁)批准后办理转正手续。
(五)每月15日(30日)前,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经理和执行总经理的意见,给考核合格人员出具《转正通知单》,给考核不合格者办理离职手续。
四、劳动合同签订
自员工转正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原则上二级(含)以上的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三级管理人员和特殊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其他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于7月1日以后入职的,合同截止日期为合同到期年的12月30日,于6月30日以前入职的,合同期限截止日期为合同到期年的6月30日。
五、社会保险
(一)原则上企业全体员工参加投保,但可根据员工个人的意愿,如果不参加投保的,双方须进行协议签字。
(二)参加社会保险办理的,自转正审批通过一个月内,由财务部为转正人员办理国家统筹的社会保险。一个月内将保险关系转移到企业者,企业自员工入职之日起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转移至企业者,企业将自其转移至企业之日起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三)对于刚参加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和已参加工作但原先没有投保的新员工,企业给予办理社会保险新帐户。
六、人力资源部的后续工作
(一)人力资源信息资料更新。
(二)转正资料存入员工个人档案,资料包括:《转正申请报告》、《试用员工转正评估表》、《新员工跟进表》、工作日志、制度考核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