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正在做一份试用期考核制度,在此制度中,针对试用期考核及部分风险做了一定的设计。
1、针对现在企业直线经理与员工没有任何交流的情况,我们规定了试用期考核制度为月度考核,所有月度考核前必须有员工与上级领导的面谈明确工作任务和考核标准,考核结束后需要进行考核约谈,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优缺点等内容,加强相互间的沟通和交流。同时避免了领导的拍脑门决定是否留用的现象。
2、员工入职必须和公司签订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书,这样可以作为试用期考核的依据,同时为试用期是否合格提供信息支持。为员工无法转正产生纠纷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