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试用期满两个月的时候,人力资源部会组织用人部门对试用期员工进行考核评估,考核组由员工的直接上级(师傅)、部门经理(主管)、人力资源部、员工个人共同组成,考核指标由公司分不同部门制定,各考核组的占考核分数的权重比例为0.4,0.3,0.2,0.1;具体执行制度如下
第一条 转正管理
第3.1条目标
3.1.1 转正是对员工的一次工作评估的机会,也是公司优化人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3.1.2 转正对员工来说是一种肯定与认可,转正考核流程的良好实施,可以为员工提供一次重新认识自己及工作的机会,帮助员工自我提高。
第3.2条转正原则:人员转正需符合岗位工作要求,适应公司的企业文化和适合公司发展需要。
第3.3条转正流程
3.3.1 转正手续
3.3.1.1在员工转正前一个月,人事部将《新员工试用期转正评估表》下发到各部门,由直接主管填写试用期工作目标及目标完成情况,试用期员工填写试用期工作总结,然后由直接主管、部门经理、人事部组织进行考核评分并签署意见。
3.3.1.2对于经各部门考核成绩优异的(综合评分90分以上),部门主管(或项目主管)可提出提前转正申请或原岗升档转正申请,经人事部确认并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3.3.1.3对于经各部门考核成绩良好的(综合评分75至89分),按原定试用期原岗原档转正。
3.3.1.4对于经各部门考核成绩一般的,(65至74分),经公司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转岗试用或者按原定试用期原岗降档转正。
3.3.1.5对于经各部门考核成绩不合格(综合评分低于65分),需提前终止试用解除劳动合同的,由所在部门将考核不合格事项填写在《新员工试用期转正评估表》部门意见中并提交至人事部,经人事部调查核实确认无误后,向试用不合格员工发出通知,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3.3.1.6用人部门在收到表格后于3个工作日内将部门考核结果反馈给人事部。
3.3.1.7员工转正申请经审批后,发布《员工转正通知书》,享受转正待遇。
3.3.2 其他事项
3.3.2.1确定转正时间、转正岗位及转正后的薪酬,如入职时没有确定岗位等级的,按照《新员工试用期转正评估表》确定的薪资等级定级,须由部门主管和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生效。
3.3.2.2人事部将《新员工试用期转正评估表》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