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满月考核:当新员工入职时,人力资源部须在其入职的三个工作日内将《员工试用满月评估报告表》交给其直接主管,用人部门在其工作满一个月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该报告提交人力资源部。
试用期结束考核:员工试用期满前一周内用人部门须将《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提交人力资源部。
试用人员在试用阶段如因品行不良或工作能力欠加、考勤未达标者,部门负责人须如实记录在《员工试用满月评估报告表》中,以作为解聘其的依据。如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要给予赔偿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考评结果的运用
考核成绩达到85分者,即时转为正式员工。
考核成绩达70分不足85分者,可权衡岗位需要,经与该员工面谈后,确定是否录用、职位调整或辞退。若录用,试用期延长1个月;若职位调整,试用期延长2个月。
考核成绩不足70分者,结束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
4.4.4.4 正式录用的员工考核结果记入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