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内,公司与劳动者双方都有进行选择的权利,既公司可以根据劳动者的表现是否符合公司或岗位要求来决定是否进行辞退或留用,而劳动者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去留。
如果A公司在李小姐试用期间发现其工作拖拉,交代的事情完成得差强人意,也不够机灵等方面的缺点后,应及时与李小姐本人进行沟通,并明确告诉李小姐本人,公司在后面的观察期间如果这些缺点还是未能得到有效改善的话,公司则会考虑换人。这样一来给李小姐一个机会,二来为后面的辞退也埋好伏笔;
公司是有权利辞退员工,尤其是试用期间的但前提是这个辞退理由是合理的并且足够充分才行,不然现在劳动者维权意识都很强的…
27楼 玛林
支持
26楼 顺水平舟
顺水平舟,增值分享,又来划浆游荡。
25楼 文硕馨予
学习了
24楼 小小黛黛
学习
23楼 ysze
ding
22楼 广东Joy
感谢分享!
21楼 kisslove0211
好久不见,继续学习、支持~~!
20楼 衣上酒痕诗里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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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lisisi
早
18楼 独孤无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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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爱上未来
学习
16楼 爱上未来
学习
15楼 Alice525
学习
14楼 鸢尾
好好学习 天天向上
13楼 阳光心情
劳动者维权意识是强了,但是实际操作过程还是很坑爹的,伤不起啊
12楼 li06042209
学习
11楼 琉琉璃璃
学习
10楼 幸福的鱼
感谢分享
9楼 宋江之陈庆伟
早啊,我今天也打卡了,请帮忙指点。
8楼 独角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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