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公司的做法明显的不对,处理不当的话可能引来仲裁,因交代的事情完成得差强人意,也不够机灵,一种感觉,而没有具体量化的指标,所以光靠感觉来解除合同是违法的。
2、如果我是该公司的HR,我会先找其岗位负责人了解其平时的工作状态,看看其岗位负责人是怎么样解析“交代的事情完成得差强人意,也不够机灵,”等问题的,是否有书面的指出问题所在的,另一方面与当事人约谈,首先肯定在其工作岗位上的一定成绩,并在其文员岗位的职责在详述一边,告知其的试用期还可以试用,如若还不能胜任,将被淘汰。
3召集公司各部负责人组成岗位试用合格小组,研究合格于不合格的方案,使其有解除合同或延续试用的合法效益,不能用口头的感觉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