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如何看待A公司的这种做法?
支持公司与李小姐解除劳动合同,支持的背后是要有相应的不合格证明材料
2、如果你是该公司HR经理,你会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A.查法源,寻找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B)依法采取的措施
1)先检讨公司的录用条件是否具体,有否告知李小姐,李小姐的岗位说明书是否明确与细化
2)依据这些条件对李小姐进行试用期绩效考核,作出不合格的书面证据,并对李小姐工作拖拉等不合格事项予以取证
3)在获得这些资料后,将要与李小姐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提供给工会,寻求工会的支持
4)再将这些资料报送一份给上级劳动主管部门备案
5)走完这些流程后,再书面通知李小姐解除劳动合同
1楼 文彧
员工关系的处理,不仅考验HR的处理问题能力,同时对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也是考验,只有两个方面都没有短板,才能顺利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