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试用期是一个双方选择的过程,公司和应聘者都要做考察的,公司对用人也是有具体要求的,大多希望应聘者积极主动的工作。而应聘者到新公司后除了努力适应新的工作之外,就开始做一些侧面了解的工作,评估公司的情况。
那么如果求职者能力确实有欠缺,公司领导又不满意。那么对公司人力部如何安全的fire掉这个人是个难题。
上面例子中的A公司如果拿不出确凿的证据证明李小姐能力不满足公司要求。那么在仲裁时,是非常不利的。
2、在试用期对新员工的考核如何设计是个很重要的环节。如果求职者不满足其中几条重要要求,那么公司就有充分理由进行离职谈判。
我感觉试用期考核员工主要以人品、人际关系、协作能力、主动能力、工作结果等相关。(重视程度递减)
我们要对以上各种因素具体到工作行为上,进行评价打分。这种评价有KPI指标、360度考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