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能在试用期提出辞退不合格员工,说明他们还是在关注新员工的情况,有自己的考核标准,从题干表述来看,李小姐这种新员工被辞退是必须的,合理的,但问题是,即使是试用期的员工,辞退不仅仅是要合理,还得合法,不然就会给公司带来劳资纠纷,然后接着是经济损失。
试用期的员工被辞退,一般来说就是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理由,试用期不合格这个是土说法,呵呵。
A公司的情况,明显是没有做足试用期员工录用前工作的,比如制定录用条件、明确试用期考核标准并让员工入职时签字确认,试用期内有明确考核记录等等,如果这些工作做足了,根本不怕什么告公司的问题。
如果我是A公司的HR经理,我会先不直接说辞退,反正试用期还很长,我会跟李小姐先做试用期内的绩效沟通,摆事实和数据,说明她绩效的不足之处,然后我给她改正的机会,但是她个人要签一份绩效改进说明书。一段时间过后,她如果表现好了,那就皆大欢喜,如果还是老样子,那就用不符合录用条件请她离职了,她之前签的绩效改进说明书,就是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啦。